本年度报告是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河北省教育厅转发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燕山大学2018-2019学年信息公开实际情况编制而成。报告包括工作概述、学校信息公开情况和今后的工作设想等三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9月1日到2019年8月31日。
一、工作概述
2018-2019学年,燕山大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关于信息公开的决策和部署,全面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要求,积极谋划部署信息公开工作,拓展、丰富信息公开渠道,创新信息公开载体,健全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和学校中心工作的深度融合,在保障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同时,推动了学校的民主化管理和依法治校进程,为学校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依照公开清单,强化信息公开主体责任
燕山大学以《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为指引性文件,认真落实《燕山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和《关于规范学校各级网站建设管理的通知》等规章制度,并将信息公开明确写入《燕山大学章程》,学校章程第七条规定“实行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制度,依法接受监督”。学校在严格执行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基础上对照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学校信息公开清单,细化信息公开的内容,明确了公开范围和责任单位,形成了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信息公开监督办公室督查,各部门协同推进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主体责任明确,职责到岗、责任到人。为促进依法治校,加强我校师生员工、广大校友以及社会公众对学校各项工作的监督,建立“阳光高校”,提高工作透明度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继续全面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
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要求,学校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逐项对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加强动态信息更新,确保清单内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公开。同时,按照河北省教育厅要求,学校重点加强了招生、财务、教学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明确公开范围,细化信息列表,主动接受外部监督。
(三)充实专栏内容,发挥学校信息公开网功能
逐步丰富“燕山大学信息公开网(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内容。对照河北省教育厅信息公开指南、规定、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学校对校园网信息内容、条目逐条进行了梳理、分析,在此基础上做出优化和补充。努力实现三个目的:一是按照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要求公开(分类设置了“党务公开栏目”、“校务公开栏目”、“基层公开”以及有关信息公开的规章制度和相关流程等);二是强化群众监督,推进工作落实(设置了“工作进展”、“工作通报”等栏目);三是加强沟通,打造网络问政平台(设置了“书记、校长信箱”、“我有话说”等栏目),进一步方便了我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依法获取我校最新的教育教学方面的信息。
(四)加强载体平台建设,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本年度燕山大学继续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创新优化信息公开平台,打造线上线下相互联动的多层次信息公开体系。充分利用学校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网等媒体的主渠道作用,做大做强新媒体信息公开平台,拓展新兴短视频宣传平台。扎实推进“两微一端”的建设,学校官方微信号在河北省高校官方微信排名中名列榜首。开通燕山大学抖音号,着力推送广大青年喜闻乐见的热点信息。
(五)着力打造信息化校园建设,为信息公开提供技术支撑
全面推进信息化校园综合服务融合平台二期工程,网上信息综合服务大厅(PC端)、官方APP“今日校园”(移动端)不断优化,信息与数据的采集、发布更加便捷。学工领域、人事领域服务全线交付运行,深度优化校务流程,提升行政效能,信息化各业务进入深度数据共享治理期。大力提升普惠性基础服务水平,开展面向师生的普惠性服务推广,线上迎新全流程服务上线运行,一站式完成个人信息采集、线上缴纳学费住宿费、统计车次到站情况、查看房源和辅导员信息等。继续推进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规范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调整优化安全防护,持续开展安全专项检查整改,严格落实重要时期网络信息安全保障,完成“护网2019”网络攻防实战演习。
二、学校信息公开情况
我校按照《实施细则》,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学校信息。
(一)主动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2018-2019学年我校通过学校主页(https://www.ysu.edu.cn/)、信息公开网(https://xxgk.ysu.edu.cn/)主动公开信息1511条,其中:党政工作164项,占10.85%;人事管理71项,占4.69%;学生管理39项,占2.58%;教育教学40项,占2.65%;学科建设21项,占1.39%;学术科研113项,占7.48%;国际交流与合作53项,占3.51%;财务管理20项,占1.32%;后勤工作29项,占1.91%;其他方面信息961项,占63.6%。
本年度学校通过官方微信号推送信息322篇,内容涉及学校新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校庆相关内容、文明校园、校园安全、校内新闻、校史知识等方面。官方微博发布消息1000余条,进行网络直播13次,视频直播累计162万人次观看。燕山大学抖音号发布短视频40篇,累计阅读量50.35万,单篇最高阅读量7.4万。
2、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1)学校门户网站、学校信息公开网站以及各二级单位相关网站进行信息公开;
(2)学校校报、年鉴、各部门工作简报等;
(3)学生手册、教师手册等文件汇编;
(4)网络、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及有关校外媒体;
(5)信息公告栏、电子显示屏、触摸屏等;
(6)教代会、职代会、党代会、团代会、咨询会、听证会等会议。
3、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内容
(1)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内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学校领导等基本情况;
(2)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3)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4)各层次、类型学历教育招生、考试与录取规定,学籍管理、学位评定办法,学生申诉途径与处理程序,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情况等;
(5)学科与专业设置,重点学科建设情况,课程与教学计划,实验室、仪器设备配置与图书藏量,教学与科研成果评选,教学评估结果等;
(6)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与勤工助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等;
(7)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教师争议调解办法等;
(8)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与投诉方式;
(9)财务、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学校经费来源、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方案,财政性资金、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
(10)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处置情况,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
(11)对外交流与中外合作办学情况,外籍教师与留学生的管理制度;
(12)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
(13)领导小组决定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实施细则》明确了我校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是党委办公室和校长办公室,并在网站上公开了受理程序和联系方式。本学年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各种形式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本学年未发生有关信息公开的收费和费用减免情况。
(三)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校不定期组织师生代表对全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和评议,评议主要采取查阅资料、网上检查信息公开内容等方式。评议内容包括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机制建设、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公开形式等方面。评议结果为满意。
(四)学校信息公开举报情况
在本学年度内,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小组没有收到相关投诉与举报材料。
三、今后的工作设想
2018-2019学年燕山大学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良好了工作机制和运转模式,有效推动了事项清单的落实,对学校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我们仍清醒的认识到,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是部分职能部门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有待提升,个别单位信息更新不及时,对信息公开的解读和回应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学年的信息公开工作,学校将重点加强以下工作:
(一)持续推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在现有的信息公开渠道基础上,把握新的信息传播规律和特点,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以信息化校园综合服务融合平台为基础,创新智慧校园信息管理模式,完善校园大数据服务,建立统一的校级数据框架,为师生高效、稳定、快捷地查询和发布信息提供保证。
(二)增强队伍建设,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专业性。学校将积极组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信息公开队伍。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校院两级联动,提升各单位、部门、学院(系)信息公开的主动性,进一步做好学校重要决策、校务管理制度等政策信息的发布、解读与回应,增强与师生的沟通和互动,及时回应师生关心的问题。
(三)着力建设信息公开的督查机制。学校要加强对信息公开责任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根据“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部门负责人和信息员的岗位职责,信息公开监督办公室要对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时效性进行严格把关,充分发挥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机关党委、工会和师生员工的监督作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对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检查,适时通报检查情况。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与各责任单位的协调沟通和工作联动,加强精细化管理,切实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燕山大学
2019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