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燕山大学开展校属人事代理人员纳入控制数管理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等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属于与燕山大学签订合同的校属人事代理人员,且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本次专项招聘工作燕山大学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53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燕山大学面向校属人事代理人员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表》(附件1)。
(三)辅导员及管理教辅岗位服务年限
除按组织规定任用或学校另有决定外,原则上需在应聘岗位类别工作不少于6年可以申请转岗(合并人事代理工作经历计算)。
四、各类岗位招聘程序
通过燕山大学官网(http://www.ysu.edu.cn)面向校内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4月22日-29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3.报名地点:人力资源处901办公室。
4.报名时需携带《燕山大学人事代理人员过渡考核报名表》(附件2),不接收其他方式报名。
5.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根据报名条件和目前所处岗位报名。
6.资格审查
学校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个人条件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随时发现均取消应聘资格。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笔试
1.笔试组织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笔试方式及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内容为时事政治、思维逻辑、人文素养等综合素质。
(三)面试
1.笔试通过人员实行结构化面试考核。由各用人单位按要求组建综合考核面试组,对拟纳入控制数管理人员进行结构化面试,考核面试组成员均须为学校事业编制人员。考核组现场打分,满分为100分。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专任教师和实验员面试考核要求:
(1)教学能力考核
应聘者按有关要求不使用课件(主要进行板书授课),进行教学试讲(可以采取模拟仿真形式,安排本专业学生听课,并参与课堂互动),考核组专家针对其教学能力情况提问答疑。
(2)科研能力考核
应聘者主要对自己的科研经历和工作内容及研究领域的发展前景做具体介绍,并对今后的科研努力方向和目标提出构想。考核组专家针对其科研情况提问答疑。
(3)以上两种能力的考核,均以当场评分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60分以上为考核合格。
(4)各学院根据评分结果对面试人员进行综合考量后确定考核结果,并将考核材料上报学校。
4.辅导员、管理、其他教辅和工勤人员面试考核要求:
(1)辅导员、管理、其他教辅和工勤人员的考核主要考核其综合分析问题能力、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对应聘岗位的认知、岗位专业知识、仪表举止和语言表达能力等。
(2)严格实行回避制度。面试评委及工作人员与考生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有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情形的(如为面试人员的硕士/博士生导师),实行回避。
(3)对于专业有特殊要求的岗位,面试题目可以增设专业内容。
(4)面试时,考生按试题要求回答问题,面试过程无提问、答辩环节。
(5)每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去掉1个最高分,去掉1个最低分,其他成绩取算术平均值计为其面试成绩。面试成绩60分以上为考核合格。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评委要在评分表上简要注明原因。
(6)各学院根据评分结果对面试人员进行综合考量后确定考核结果,并将考核材料上报学校。
5.总成绩合成
面试结束后,考核总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加权计算,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60分以上为考核合格。
五、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
(一)体检、考察和公示
经综合考核合格拟纳入使用控制数管理人员由燕山大学组织体检,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经集体研究确定为拟纳入使用控制数管理人员,在燕山大学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对于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咨询电话:0335-8057067(燕山大学人力资源处闫常春)
监督举报电话:0335-8058407(燕山大学监察处)
附件:
1.《燕山大学面向校属人事代理人员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表》
2.《燕山大学人事代理人员过渡考核报名表》
燕山大学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