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未满十八周岁入党问题进行全面核查的通知
2022-02-20  

各党委:

按照上级部门统一部署,现对学校所属党员是否存在未满十八周岁入党问题进行全面核查,要求如下。

一、核查范围

各党委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对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在本单位的全体党员进行摸排核查,填写《未满十八周岁入党人员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1),已经省委组织部认定过的人员不再填写此表。

二、核查方式

各党委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采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信息核查、党员材料实地审查等方式。

三、核查要求

(一)在《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2014年5月28日,以下简称细则)发布之前、未满十八周岁发展入党的,如果入党手续清楚,已经长期为党工作,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以承认其党员身份;如果入党手续不清楚,但已经长期为党工作,确实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以承认其党员身份,但应向有关党组织和党员本人指出错误,进行批评教育;如果不具备党员条件、现实表现不好的,不管入党手续是否清楚,均不承认其党员身份,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以上处理须报省委组织部批准。

(二)在《细则》发布之后、未满十八周岁发展入党的,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批准,不予承认党员身份,并视情况追究有关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四、认定程序

(一)本人讲明情况。发现问题后,基层党组织要与党员本人见面,详细了解情况。重点了解党员入党前接受培养教育情况,入党手续办理过程等。谈话内容要作记录,党员本人签字确认。

(二)专人进行反馈、核实。基层党委要明确专人,向党员入党时所在基层党组织进行反馈,并核实有关情况,务必把情况摸准弄清,并由原入党时的基层党组织出具书面证明材料,有关负责人要签名确认。

上级党委组织部门认定。核实工作结束后,党员所在基层党委填写《党员身份认定审批表》(附件2),并于5月20日前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审核,待审核通过后统一报市委组织部审批。

五、其他

(一)请各党委从全面从严治党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本次摸底和认定工作完成后,除极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再受理未满十八周岁入党人员党员身份认定工作。

(二)请各党委于3月4日前将《未满十八周岁入党人员基本情况统计表》电子版(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发送至dangxiao@ysu.edu.cn。

附件:

1.未满十八周岁入党人员基本情况统计表

2.党员身份认定审批表

中共燕山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22年2月20日

附件【附件1:未满十八周岁入党人员基本情况统计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2:党员身份认定审批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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