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二级单位2021年度目标责任书的通知
2021-03-05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学校目标绩效管理水平,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圆满完成学校2021年度工作,现就制定二级单位2021年目标责任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单项考核牵头部门

(一)涉及单位

组织部、宣传部、监察处、安全工作处;教务处、研究生院、科学技术研究院、社会科学处、人力资源处、学生工作处、国际合作处、招生就业处、计划财务处、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创新创业教育与指导中心。

(二)时间

3月5日——3月15日

(三)工作内容

1、二级单位党建思政和安全稳定工作考核。考核牵头单位组织协同单位一起,拟定2021年度政治建设、宣传思想、作风纪律和安全稳定等4个方面工作任务和目标,根据需要修订考核实施细则。

2、二级单位基本目标任务考核。

(1)教学(科研)单位。教学(科研)单位基本目标任务包括专业建设与本科生教育(含双创教育)、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含双创教育)、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师资队伍建设与人力资源管理、学团工作、国际交流与合作、招生就业工作、财务工作、实验室与资产管理等9个方面。考核牵头单位要组织协同单位,根据需要修订考核实施细则。

(2)职能部门、教辅及其他单位。职能部门、教辅及其他单位基本目标任务包括本职工作、人力资源管理、财务工作、设备与资产管理,以及包括满意度在内的其他相关工作的民主测评等5个方面。人力资源处、计划财务处、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牵头组织,根据需要修订考核实施细则。

3、教学(科研)单位关键性指标。包括专业建设与本科生培养(满分20分)、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培养(满分20分)、本科生与研究生双创教育(满分10分)、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满分20分)、师资队伍建设(满分10分)、国际交流与合作(满分10分)、招生就业工作(满分10分)等7个方面。考核牵头单位应组织协同单位,参照《燕山大学2021年度二级单位目标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附件2,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制定教学(科研)单位的关键性指标、目标值与分值。

4、教学(科研)单位特色创新工作。教学(科研)单位特色创新工作包括:人才培养(含双创教育)、学科专业建设、科学研究、队伍建设、社会服务、国际交流与合作及其他方面。相关业务管理部门参照《指导意见》,制定教学(科研)单位的特色创新工作名称与评价标准。

请单项考核牵头部门于3月15日前将《教学科研单位2021年关键性指标和特色创新工作汇总(模板)》(附件3)电子版发至mbglb@ysu.edu.cn,纸质版材料(签字并盖章)报送至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世纪楼1410)。

二、职能部门、教辅及其他单位

(一)涉及单位

各党政群团部门、教辅部门、里仁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二)时间

3月5日——3月22日

(三)工作内容:

1、基本目标任务。各职能部门、教辅及其他单位根据各自的本职工作,结合人力、财务、资产设备方面的要求,拟定本部门(单位)的基本目标任务。

2、关键性指标。各职能部门、教辅及其他单位参考学校2021年度工作要点、“双一流”建设方案、“十四五”发展规划、部门职能,结合往年工作完成情况,参照《指导意见》,合理遴选对学校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的目标作为关键性指标。

3、特色创新工作。各职能部门、教辅及其他单位参照《指导意见》,拟定特色创新工作加分项指标。

请各职能部门、教辅及其他单位于3月22日前将目标责任书(附件4)电子版发至mbglb@ysu.edu.cn,纸质版材料(签字并盖章)报送至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世纪楼1410)。

联系人:王伟伟、周益兰 联系方式:0335-6980549

附件1:《燕山大学二级单位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办法(修订)》

附件2:《燕山大学2021年度二级单位目标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

附件3:《教学科研单位2021年关键性指标和特色创新工作汇总(模板)》

附件4:《职能部门、教辅及其他单位2021年目标责任书(模板)》

附件5:《二级学院2021年目标责任书(模板)》

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5日

附件【附件1-燕山大学二级单位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燕山大学2021年度二级单位目标绩效指标制定工作指导意见.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3-教学科研单位2021年关键性指标和特色创新工作汇总(模板).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4-职能部门、教辅单位2021年目标责任书模板.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5-二级学院2021年度目标责任书模板.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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