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按照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时间安排,现将我校2020年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初聘及考核认定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年度考核结果在合格及以上档次;
2.初聘条件(满足条件时间截止到2020年9月9日)
获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直接初聘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获博士学位直接初聘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研究系列需明确自然科学研究系列或社会科学研究系列;
3.考核认定条件(2020年9月9日后满足条件)
考核认定条件符合冀人社字【2020】280号(见附件1)相关要求;
二、具体程序及要求
1.个人申报,填写相应表格报所在单位;
2.所在单位成立初聘及考核认定工作小组,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评议;
3.考核评议结果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校;
二、上交材料
1.单位初聘及考核认定工作报告(含所在单位初聘及考核认定工作小组名单,申报人员名单,考核评议结果,公示情况等)
2.初聘人员《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3份(各单位统一到世纪楼902室领取);
3.考核认定人员《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核认定表》3份(附件2);
4.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2020年燕山大学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初聘及考核认定人员信息表》1份。
三、报送时间及联系电话
1.2021年1月4日前各单位将申报人员材料汇总后报送至世纪楼902室;
2. 联系电话:8074531。
附件1:冀人社字【2020】280号《进一步明确职称工作有关问题》
附件2:《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核认定表》
附件3:《2020年燕山大学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考核认定人员信息表》
人力资源处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