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7年校园维修改造项目计划的通知
2026-07-01  

校属各单位:

按照《预算法》和《政府采购法》要求,结合《燕山大学校园维修改造工程管理实施办法(燕大校发〔2024〕174 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即日启动2027年校园维修改造项目计划的申报及初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预算金额在5万元(含)以上400万元(不含)以下,学校已建成、使用的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修缮、装饰装修、升级改造项目。

无论是部门经费、项目经费或各单位自筹经费,均在本次统计范围内。

二、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16:00。

、申报方式

使用单位据实填写《项目申报表》(附件1)、《初审汇总表》(附件2)、《工程项目实施联系人信息登记表》(附件3),并安排专人(项目实施联系人)送至后勤管理处108室。同时将各附件电子版发送至wenliguo@ysu.edu.cn。

四、项目分类

按需要领域划分为六类:1、安全稳定类;2、教学科研类;3、群众生活类;4、行政办公类;5、环境形象类;6、其它。每个项目选择一个领域类别填写。

、立项的基本原则

1、报表填写规范,说明材料细致、齐全;

2、意愿明确、表述清楚,具有可行性;

3、符合校情、勤俭节约、统筹兼顾、保证重点。

、有关要求

1、请申报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收集统计,详细勘察现场,核实数据,集中相关力量进行论证,并按照要求详细填写附表。附表内容表述不清晰、数据不准确的不予安排评审;

2、如申报时未写全面,后期设计、施工时新增内容导致超合同、超概算的,由申报单位负全责;

3、请各单位做好统筹和预判,按照时间节点一次性提交完毕,过期不再受理补报;

4、非常规维修改造领域项目,申报单位还需提供完整设计论证资料;

5、凡属校园网公共基础设施改造、独立的消防设施改造、教学设施设备的改造升级、实验室改造,以及房屋建筑结构改造加固、新建建筑物以及工程总投资在400万元(含)以上的房屋修缮、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申报单位应向学校相关主管部门单独申请。

特别提示

1、各单位自行出资的项目优先立项,需学校统筹出资的项目经相关部门集体论证,按照“保运行、保安全、保民生”的原则筛选立项。

2、预算金额在5万元(不含)以下的室内外小型装修、维修、改造工程不在本次统计范围,具体实施由申报单位向后勤管理处提出申请,阐明维修原因、维修内容和具体工程量、预期效果、经费出处和具体联系人。后勤管理处负责统筹全校各类维修改造工程的施工监管和资料报审,各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规避监管和审计。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温利国,办公电话8603207,手机:13191808880,办公地点:后勤管理处办公楼108室。



后勤管理处

2026年7月1日



附件【附件1:2027年校园维修改造项目立项申报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2027年校园维修改造项目申报初审汇总.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3:2027年校园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实施联系.doc已下载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