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全体师生及广大校友:
近年来,我校深入贯彻落实学校党委招生工作总体部署与具体要求,全体师生及广大校友勠力同心、协同发力,在扩大学校社会影响力、提升生源质量、高效完成各类招生任务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期间涌现出众多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与个人。为全面总结招生工作经验,充分肯定阶段性成果,树立先进典型,进一步激发全员参与招生工作的积极性,推动我校招生工作再上新台阶,依据《燕山大学招生就业工作评优表彰管理办法》(燕大校字〔2023〕264 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开展 2025学年度招生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面向学院评选招生工作先进集体
1.积极制作学院总体或分专业的招生宣传视频,制定详细的招生宣传方案及落实措施;
2.学院配备稳定的招生宣传队伍,积极组织教师、学生参加学校相关培训、招生工作会议、中学专家讲座、中学论坛等各类招生宣传活动;
3.积极拓展招生宣传渠道,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卓有成效地开展各类招生宣传活动,负责区域省份年度录取最低分位次有显著提升;
4.积极组织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燕山大学报考点考务、监考及研究生复试工作,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担当精神,科学规范地完成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自命题工作。
(二)面向全体教师评选招生工作先进个人
1.积极参加学校招生宣传相关培训和工作会议;
2.积极参加“科普讲座进高中”等各类招生宣传活动,对接联系高中年度录取人数有显著上升;
3.在学校招生宣传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招生宣传区域省份年度录取最低分位次较上一年度有显著提升。
(三)面向全体在校生评选招生工作先进个人
1.积极参加“回高中母校宣讲”等一系列招生宣传活动;
2.“高中母校”年度录取人数有显著提升;
3.积极运用新媒体平台,及时分享招生宣传活动动态、展示精彩瞬间。
(四)面向全体校友评选招生工作突出贡献个人
1.担任母校“招生宣传大使”,在高考志愿填报期间,与母校老师一起参与当地的招生宣传活动,拉近与考生的距离,吸引广大考生报考;
2.作为母校与当地重点高中的桥梁纽带,通过多种宣讲方式,提升学校在当地的影响力;
3.“高中母校”及联系对接地区年度录取人数有显著提升。
二、评选程序
1.符合参评条件的学院可直接提交申报;教师、学生参评须经本人申请、所在学院审核推荐后上报;校友由本人申请,经校友办审核推荐后上报。
2.参评单位和个人按对应类别填写相关申报表,相关申报材料由所属学院与校友办统一汇总,5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发送至bzb@ysu.edu.cn。
3.招生就业处组织评审人员根据申报材料,结合各学院及个人的实际情况,评选出招生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公布评选结果,并进行表彰。
联系人:谢波 朱文华
联系电话:0335-8057069
招生就业处
202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