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燕山大学《关于印发<燕山大学科研编制管理暂行规范(试行)>的通知》(燕大校字[2020]227号)(附件1)文件规定,现开展科研编制人员的聘用及报送2021年度计划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岗位申请
根据科研任务的不同需求,由科研团队或项目负责人提出用人申请,并填写《燕山大学科研岗位申请表》(附件2),经依托学院审核后报送人力资源处。设置A类科研岗位的需同时提交选聘(博士)和招聘(硕士)方案,方案要明确打分或计票等排序方式,包含笔试、面试等程序。
二、人员招聘
1.人力资源处根据岗位类型按照省主管部门有关要求发布招聘公告。
2.A类科研岗位的招聘
拟招聘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由科研团队或项目负责人根据考核方案组织遴选;拟招聘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需上报省主管部门审批后进行招聘,根据招聘结果确定拟聘人员。
3.B类科研岗位的招聘
由学校委托劳务派遣公司开展招聘考核工作,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派遣人员。
三、办理入校手续及人员管理
1.人力资源处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要求与A类科研岗位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根据劳务派遣协议接收B类科研岗位人员到校工作。
2.科研编制人员的日常管理、考核、绩效发放均在项目负责人依托单位统一管理。
3.A类科研岗位人员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聘工作。
四、其他
请相关单位将《燕山大学科研岗位申请表》和申请A类科研岗位的招聘方案,经科研团队负责人及依托单位签字、盖章后报送至人力资源处901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panf@ysu.edu.cn,联系人:潘芳,联系电话:0335-8074613,报送截止日期2020年12月27日。
附件1:《燕山大学科研编制管理暂行规范(试行)》
附件2:《燕山大学科研岗位申请表》
人力资源处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