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障碍物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2026-04-02  

各单位:

为提高人员密集场所组织逃生和灭火救援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2026年3月初,省教育厅全省学校安全工作视频会议、秦皇岛市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均对校园内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立即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做了安排部署。现就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消防安全自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我校曾于2025年对安装在学生公寓、教学楼等场所的影响逃生和灭火器救援的障碍物进行了集中整治,但消防救援部门近日对我校进行消防检查时发现,仍有一些人员密集场所的窗户上继续使用防盗网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因此各单位要立即行动起来组织对本单位使用的房屋进行自查,严禁在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铁丝网等障碍物,对检查中发现上述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和铁丝网等障碍物进行登记,已在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应当主动拆除。

二、排查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全校所有办公楼、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体育馆、食堂、附属用房等公共建筑。

(二)财务室、档案室、库房、实验室(贵重仪器、存放和使用危险化学制品)等因对安全防范有特殊要求的重点要害部位不在本次拆除范围。

(三)各单位对照所属管辖区域,重点核查以下信息,并填写附件表格:

1.位置:具体楼宇名称及楼层、房间号(或区域描述);

2.数量:需拆除或保留的防护网扇数/处数;

3.使用用途:如办公室、实验室、库房、活动室、走廊等;

4.是否需拆除:填写“是”或“否”,如否,需在备注中说明原因(如特殊安全防护要求、历史保护建筑限制等);

5.备注:其他需说明的情况(如安装时间、材质、现状等)。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排查范围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指定专人负责排查,确保无遗漏、无盲区。

2.对不符合消防要求、阻碍逃生救援的防护网,应明确拆除计划,于4月30日前拆除;对确因特殊原因暂不能拆除的,须提出整改方案或替代防护措施,并报安全工作处审核备案。

3.请各单位于2026年4月15日下班前,将《楼宇窗户防护网排查统计表》(见附件)word版及PDF盖章扫描件发送至安全工作处邮箱:xiaofang@ysu.edu.cn。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楠

联系电话:19930553285

特此通知。



安全工作处

2026年4月2日


楼宇窗户防护网排查统计表

单位名称(盖章): 填表时间:

序号

位置

数量(扇)

使用用途

是否需拆除

备注

1

例如:教学楼A座302室

2

普通教室

2

例如:实验楼B座105室

4

化学实验室

存放危险化学品

3






4






...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