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回已撤销科级机构印章的通知
2020-12-16  

校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燕山大学委员会关于公布燕山大学科级机构及干部职数的通知》(燕大党字〔2020〕13号)文件,为规范印章管理使用,学校办公室将就本次机构设置中整合及撤销的科级机构印章统一备案注销。

请有关单位于2020年12月23日(星期三)前,将《燕山大学印章收回备案表》和印章一并交送学校办公室,联系人:孔庆瑞,地址:世纪楼1911室,电话:8074766。

附件:《燕山大学印章收回备案表》



学校办公室

2020年12月16日


附件【附件 燕山大学印章收回备案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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