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基层教学组织备案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根据《燕山大学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管理办法》(燕大校字〔2021〕230号)文件,学校拟组织开展2026-2027年度基层教学组织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级基层教学组织备案工作
原则上,校级基层教学组织的设置与《燕山大学业务机构设置一览表》保持一致,鼓励各教学单位建设校级虚拟教研室基层教学组织。基层教学组织人员规模、专业技术职务等要求应符合学校业务机构设置相关要求。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由业务机构负责人担任;同时,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带头人,由教授职称的学科骨干教师担任。教师人数10人以上的校级基层教学组织至少设立2个院级基层教学组织。全部教师均应纳入相应基层教学组织中。

基层教学组织关系图
二、院级基层教学组织备案工作
院级基层教学组织的设置旨在加强专业和课程建设,深入开展教学改革研究,可按需自主设置院级基层教学组织,如:以专业群为基准建设的系,可设置“**专业教研室”;按相同或相近的课程(群)组建课程组、教学团队等。院级基层教学组织的人数一般不少于3人。
院级基层教学组织的设置应与“十五五”期间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和教学团队遴选工作统筹衔接,实行一体化规划与建设。基层教学组织备案后,原则上2年内不得随意调整,在此期间开展的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和教学团队遴选工作将以此次备案结果为依据。
三、基层教学组织备案提交材料
基层教学组织备案需填写《燕山大学2026-2027年度基层教学组织备案汇总表》(附件1)和《燕山大学2026-2027年度基层教学组织人员明细备案表》(附件2),其中,校级虚拟教研室基层教学组织还需填写《校级虚拟教研室基层教学组织申报表》(附件3),请各教学单位2026年3月20日(周五)前,将上述材料通过“一网通办—教务处-教师培训中心收文”提交,转办至王老师。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8047707
电子信箱:jxk@ysu.edu.cn
教务处
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