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外事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服务学校“双一流”建设目标,进一步规范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提高出访实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计划管理,严格出国(境)审批
实行总量控制与计划管理。各单位须围绕学校年度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于每年年底前科学制定下一年度因公出访计划,报国际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汇总审核,经学校批准后严格执行。未纳入年度计划的不予审批,确需临时安排的,须在各单位总量范围内调整。年度实际执行团组低于计划团组50%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视情况削减单位及个人次年的年度出访计划。
二、严控经费支出,提高经费使用效能
严控经费支出。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2026年暂停所有使用二级单位经费出国(境)的团组(学校组团外),特殊情况实行“一事一议”原则。
三、优化政策导向,鼓励高水平实质性学术交流
对师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并作大会报告、赴世界一流大学或科研机构开展实质性合作研究、执行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等高水平的学术交流活动,在计划与资源配置上予以优先保障和倾斜。
四、加强宣传教育,筑牢外事纪律与安全防线
实施全覆盖行前教育。所有出访人员(含学生)必须在行前接受行前教育培训,学习外事纪律、安全保密、礼仪习俗等规定,并签署《承诺书》,承诺遵守相关纪律要求。
五、明确违规行为,压实纪律责任
严格执行《因公临时出国(境)禁止行为清单》(附件),对发生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视情节轻重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燕山大学国际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