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项目负责人:
按照河北省教育厅要求,我校现组织省级研究生示范课程和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负责人提交结题材料,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1.2023年省级研究生精品课程和专业学位精品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
2.2024年省级研究生示范课程和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
3.之前办理延期的省级研究生示范课程和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项目。
二、结项申报
请符合验收条件的项目负责人填写《2023年河北省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结项报告书》(附件1)、《2023年河北省专业学位精品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结项报告书》(附件2)、《2024年河北省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结项报告书》(附件3)、《2024年河北省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结项报告书》(附件4),并按报告书要求提交佐证材料。在建设过程中,项目建设内容及项目成员如有变更,须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二、时间安排
请各学院于2月5日前,将结项材料(包括报告书、佐证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材料各1份。纸质材料将报告书与佐证材料一并装订,A4纸打印左侧装订;电子版PDF格式,盖章,发送至电子邮箱zlb@ysu.edu.cn)提交至研究生院705办公室。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8074700
研究生院
202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