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一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验收工作的通知》(冀教高司函〔2025〕52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学校一流本科课程建设总结工作暨第一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验收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我校已获批的部分省级和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验收程序
1.教学单位自评(9月19日—9月27日)。各教学单位按照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要求组织课程团队填写课程建设验收申报书(附件2),在课程团队自查的基础上全面开展课程建设评价工作并给出明确的评价结果,同时填写课程建设总结验收汇总表(附件3)。9月27日前各教学单位统一将申报书Word、佐证材料PDF版、建设总结验收汇总表Excel版和签字盖章PDF扫描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2.学校审查(9月28日—9月30日)。学校组织专家组对各教学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
3.在线提交材料(10月1日—10月11日)。各教学单位组织第一批省级一流课程负责人登录“河北省高等教育教研平台”(https://hbgdzhjy.mh.chaoxing.com),点击“河北省一流本科课程验收平台”模块,按照工作流程(详见平台操作手册)和系统提示,将《河北省第一批一流本科课程验收申报书》(见附件2,加盖学校公章的PDF版)以及支撑材料、学校正式公文(含学校课程自评总结报告,Word版和加盖学校公章的PDF版)上传至平台。
4.上级主管部门验收。省教育厅在学校自查基础上,组织专家对各高校提交的第一批省级一流本科立项建设课程相关材料进行评审验收。验收通过的省教育厅将授予“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称号;验收不合格的将延长建设期一年,一年后验收仍不合格者将自动淘汰。
三、工作要求
1.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一流本科课程验收工作,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一流本科课程建设要求,认真组织自查,进一步强化建设力度,提升课程建设水平。
2.佐证材料按照申报书附件材料清单做成一个完整的PDF文件,按照“课程名称+佐证材料”的方式命名。
四、其他事项
1.第一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在附件1的备注栏里标注,线上填报系统的登录账号和密码单独发送至各教学单位。
2.申报书第六、七部分内容不用填写,非第一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的也使用申报书模板填写课程建设总结内容。
3.建设总结时间范围为课程立项公布之日起至今。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8047707
联系邮箱:jxk@ysu.edu.cn
附件:
1.课程名单
2.申报书模板
3.课程建设总结验收汇总表
教务处
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