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战略需求,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优化学科布局,促进新兴交叉学科建设,培育学科创新增长点,根据《燕山大学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和交叉学科管理办法》(燕大研发〔2025〕1号)及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现开展我校2025年目录外二级学科和交叉学科自主设置与调整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置范围
1.各学院可申请增设新的目录外二级学科和交叉学科,也可以对已备案的目录外二级学科和交叉学科进行更名或撤销。
2.我校具有硕士学位授权的一级学科,可增设目录外硕士二级学科和交叉学科;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的一级学科,可增设目录外博士二级学科、博士或硕士交叉学科。
二、基本条件
(一)目录外二级学科
1.与所属一级学科下的其他二级学科有相近理论基础,或为一级学科研究对象的不同方面;
2.具有相对独立的专业知识体系,已形成2个以上明确研究方向;
3.社会对该学科人才有稳定需求,近三年相关行业就业率不低于75%;
4.具备支撑学科发展的师资队伍,其中博士学位教师占比不低于60%,高级职称教师不少于5人,能开设培养研究生所需的专业课程。
(二)交叉学科
1.跨学科门类或涉及3个及以上一级学科;
2.具有明确的研究对象和理论体系,能够推动新理论或方法创新;
3.所涉一级学科均具有相应层次学位授权;
4.学科名称不得与现有目录重复,并体现交叉特色;
5.人才需求及师资条件同目录外二级学科。
三、工作安排
1.材料准备与论证(2025年6月27日前)
申报学院完成《论证方案》《专家评议意见表》《备案表》等材料撰写,并组织专家论证(不少于7名校外博士生导师)。
2.平台公示(2025年7月15日前)
研究生院将增设或更名材料上传至教育部指定平台,接受为期30天的同行评议与质询。
3.校内审议(2025年9月30日前)
研究生院汇总公示无异议的申报材料,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4.备案实施(2025年10月31日前)
审议通过后报教育部备案,并纳入2026年招生计划。
四、材料提交
(一)目录外二级学科
1.申请增设或更名目录外二级学科的需要提交《自主设置目录外二级学科论证方案》(附件2-1)、《自主设置目录外二级学科专家评议意见表》(附件2-2)、《自主设置目录外二级学科备案表》(附件2-3)。
2.目录外二级学科的学科代码为六位,前四位为该学科所在的一级学科代码,第五位为“Z”,第六位为顺序号(从“1”开始顺排)。
3.申请撤销目录外二级学科的需要提交《自主撤销目录外二级学科备案表》(附件2-4)。
(二)交叉学科
1.申请设置交叉学科的需要提交《自主设置交叉学科论证方案》(附件3-1)、《自主设置交叉学科专家评议意见表》(附件3-2)、《自主设置交叉学科备案表》(附件3-3)。
2.交叉学科的学科代码为四位,前三位为“99J”,第四位为顺序号(从“1”开始顺排)。
6月27日前将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交至世纪楼705室,电子版发至yjsyxkb@ysu.edu.cn。
联系人:马新成 联系电话:8077349
研究生院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