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和《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部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通知》(冀教高〔2021〕2号)和《燕山大学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管理办法》(燕大校字〔2021〕230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现将2025年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主动适应新时代高等教育发展新形势、新要求,贯彻“以本为本、四个回归”要求,落实OBE教育理念,将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和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工作有机结合,进一步明确职能定位,健全管理制度,完善运行机制,激发组织活力,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投身教育教学的积极性,加快学校高水平本科教育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建设内容
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通知》《燕山大学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和本单位年度工作要点,做好顶层设计,持续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结合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建设各教学环节质量标准,完善质量保障体系,加强质量文化建设;结合2025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积极开展教学研讨;适应人工智能的迅速发展,开展人工赋能的智慧课程建设和课堂教学改革,加强教学研究;结合教学名师和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团队建设,加强青年教师培养工作。
(一)顶层设计
各基层教学组织要认真总结上一年度工作情况,并系统设计本年度工作计划,包括本年度的师资培养计划和学术带头人培养计划。落实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工作任务,将年度重点工作与审核评估整改工作有机结合,细化整改工作任务,建设各教学环节质量标准,完善质量保障体系。各教学单位要重视档案归档工作,将本单位教学管理文件汇编成册,各项工作完成后及时发布学院工作的新闻动态。
(二)教研活动
各基层教学组织每学期制定教研活动计划,主题明确,与学校人才培养定位一致,能按计划执行。每个基层教学组织教研活动每学期≥3次(优秀≥6次)。其中,教研活动关于2025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不少于1次,关于人工赋能智慧课程建设的不少于1次,关于课程目标达成情况的不少于1次。每次教研活动应有记录和活动总结。
(三)教学研究
各基层教学组织主动开展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培育工作,组织教师开展项目式教学、全英文(双语)教学、智慧课堂等教学模式和考核方式改革,鼓励教师发表教研论文,开展教材建设。近三年各基层教学组织人均教研论文≥0.5篇(优秀≥1篇);近三年校级教改项目立项数≥1项(优秀的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或校级重点教改项目立项≥1项);近三年校级教学成果奖≥1项(优秀的获得校级一等奖或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励≥1项);结合学校和本单位智慧课程建设,有计划、有举措地做好基层教学组织智慧课程建设。
各基层教学组织每学期教学周第3周前制定学期教研活动计划,并于每学期教学周第17周前完成教研活动总结工作。
(四)集体备课
所有课程均需开展集体备课和研讨。要加强教案规范化建设,确保全部课程有规范的教案,基本要素齐全,内容详细、格式统一、规范。教案应以课程教学大纲为依据,认真分析教学对象,以全体学生的学习成果为出发点,反向设计培养目标达成的所有教学环节,动态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优化教学整体设计。在坚持教案基本要求和规范的基础上,鼓励教师结合课程内容和特点充分发挥个性,编写出具有自身特色的教案。
各教学单位于每学期教学周的最后一周按照校级基层教学组织数量向教务处推荐优秀教案并提交教案Word电子版。每个基层教学组织的推荐数量为1个。
(五)听课与观摩
各基层教学组织开展教学观摩(公开课)活动1—2次/学期,有评议记录。近三年举行公开课次数≥4次(优秀≥6次);青年教师首次上课均组织试讲并有记录;听课制度落实情况好,有详实的评课记录;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每学期听课≥2次(优秀≥4次),教师间互相听课≥2次(优秀≥4次);为新引进的青年教师安排指导教师,落实好青年教师助课制度,将优良传统和作风传授给青年教师,帮助青年教师树立以人为本、教书育人的教学观念,每学期听青年教师试讲≥8学时。同时,各基层教学组织要结合学院学科特色和发展方向需求,充分发挥省级和校级教学名师、名师特聘岗人员的示范作用,开展学院特色培训活动,加强名师和团队建设,形成优秀案例成果。
(六)教学情况自评
课程(群)负责人应在结课后开展课程目标达成评价工作,分析和总结课程教学各环节的实际效果,研究课程教学现状,发现课程教学短板,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持续改进措施。各基层教学组织每学期均应组织召开专题会议1次,通报前一年课程教学持续改进举措落实情况和本次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结果,研讨下一次课程教学持续改进举措。
(七)考核
校、院两级基层教学组织的考核由各教学单位自行考核并归档备查,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原则上优秀基层教学组织不超过基层教学组织总数的30%)。院级基层教学组织的考核结果于当年11月30日前报送教务处备案(发送Excel版和盖章签字的PDF扫描版)。校级基层教学组织的考核结果最终根据学校专家组的现场实地考察结果确定。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8047707
电子信箱:jxk@ysu.edu.cn
教务处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