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等有关规定,暂定于2025年3月中旬召开燕山大学十届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现就提案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时间
2025年2月20日—2025年3月20日
二、提案内容要求
根据《燕山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办法》规定,凡属本校职权范围内下述各方面问题可列为提案:
有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有关规定的建议和方案;
有关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改革、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教育事业发展方向的建议和方案;
有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构建和谐校园的建议和方案;
有关科研、生活福利及其他行政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有关改进学校工作和管理方法的建议和方案;
广大教职工关心的其它问题的建议和方案。
存在以下问题的不能列为提案:
与国家法律、法令、政策及有关规定相抵触的;
学校和教代会职权范围以外的问题;
属于个别人的具体问题;
属于本部门能够解决的内部问题;
一般批评性意见。
三、提案提交程序
请各位代表在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深入调查研究,积极撰写提案,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教代会电子提案系统(校园网一网通办—提案系统:http://tian.ysu.edu.cn/),根据系统提示规范填写提案。基层党委书记负责代表提案的把关和审核工作,2025年3月24日前上传给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
四、提案处理程序
提案工作委员会将对代表提交的提案进行认真审查,确定是否立案。凡立案提案,提交到相关职能部门并督促其答复、落实,上报主管校领导审核;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提案,将不立案原因向代表予以说明,其中有参考价值的提案将转请有关单位答复。提案的答复意见和落实情况将通过电子提案系统向代表反馈。
请各代表团组织代表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提案征集工作。各位代表在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归纳整理,提出高质量的提案。提案工作委员会将督促各职能部门做好提案的办理和落实工作。
燕山大学第十届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
202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