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校园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2024-11-06  

校属各单位:

今年11月9日是第33个全国消防日,为提高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省教育厅部署要求,学校决定开展校园消防宣传月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全民消防、生命至上——学条例、用条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二、活动时间

2024年11月份。

三、活动内容

各单位要围绕活动主题,创新开展师生喜闻乐见、特色鲜明、影响面广、实效性强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一)周密部署消防宣传月工作。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师生收看全国和全省消防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各单位要结合当前消防安全形势,制定符合工作实际、可操作性强的活动计划,积极配合属地消防部门,通过组织综合性消防演练、图片展览、参观体验、咨询宣传、网络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防灾避险知识。

(二)开展“条例大宣贯”活动。新修订的《河北省消防条例》已于今年9月25日经河北省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自2024年11月9日起施行。各单位要深入开展为期1个月的条例集中学习宣贯活动,要充分认识新修订《河北省消防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结合工作实际,把学习宣贯条例列入消防宣传月重要活动内容,精心组织、强化督导,确保落实到位。

(三)开展“安全大学习”活动。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强大动力。深入开展针对性警示教育,组织观看国家消防救援局编发的消防安全警示教育片,深刻汲取火灾事故教训,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压紧压实各级监管责任,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家谈”“消防安全公益说”等活动,营造浓厚学习氛围,增强学习效果。

(四)开展“媒体大宣传”活动。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消防宣传工作,结合新修订《河北省消防条例》,利用学校网站、新媒体账号、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积极转发消防宣传月主题新闻报道,利用网络学习系统、内部刊物、固定宣传栏等平台积极推送消防安全知识;利用学校电子显示屏广泛开展“119亮屏”行动,高频次播放消防标语、公益广告、宣传短片等,在学校营造浓厚的消防宣传氛围。

(五)开展“隐患大排查”活动。各单位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畅通消防“生命通道”、高校消防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部署开展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为主的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紧盯教学楼、宿舍、食堂、实验室、图书馆、电动自行车车棚等重点部位;要重点整治整改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堵塞疏散通道和消防通道现象,如门窗障碍物、走廊摆放杂物、疏散门封闭、消防通道被车辆占用等,确保生命通道畅通。各安全监管部门要在所负责业务领域内适时开展督导检查,推动隐患见底清零。

(六)开展“消防大培训”活动。各单位要落实好全员教育培训“三个一”活动,即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组织一次火灾警示教育、举办一次灭火疏散演练。要结合典型火灾案例,通过媒体播报、微信群通报、召开警示会等形式,至少开展一次即时性警示宣传,用身边的案例警示教育师生自觉防范消防安全风险。

相关部门要对实验室管理人员、楼宇管理员、食堂以及经营场所工作人员等重点岗位人员加强消防专业培训,广泛开展以发现、整改火灾隐患和处置初起火灾为基本内容的实操实训,进一步夯实群防群治基础。

(七)开展“消防大体验”活动。各单位要动员、引导师生参与消防安全体验活动,到属地科技馆、博物馆、教学培训基地、灾害事故遗址、网红打卡地等设立消防专区的场所进行互动学习。同时,安排师生到开放的秦皇岛市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消防救援站、消防主题公园等场所进行参观体验。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将“消防宣传月”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加强活动统筹,细化活动方案,调动宣传资源,落实工作措施,搞好协同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努力提升广大师生消防安全素质。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单位要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内容制作和传播,形成阶段性宣传热潮,并对师生活动进行广泛报道,提高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的广度和深度。要严格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要求,杜绝形式主义宣传,避免加重师生负担。

(三)确保活动实效。各单位要把活动与解决当前校园消防安全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工作相结合,与推动落实各方面消防安全责任相结合,推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促进消防安全水平提升,切实增强广大师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及时归纳总结。11月20日前,学生工作处、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后勤服务中心、校园规划建设中心、河北燕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等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基层党委将活动开展情况(附活动照片等)和《河北省2024年消防宣传月活动情况统计表》电子版发送至安全工作处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联系人:史悦军电话:13833597075 邮箱:aqgzc@ysu.edu.cn。


附件:1.《河北省消防宣传优质产品数据库》(第三辑)下载地址及二维码

          2.河北省2024年消防宣传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燕山大学安全稳定(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1月6日


附件1:

附件2

河北省2024年消防宣传月活动情况统计

填报单位:_______ 填报人:_______ 电话:_______ 填报日期:_______

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次)

组织《河北省消防条例》宣贯活动(次)

开展集中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次)

组织灭火疏散逃生演练(次)

组织典型案例即时性警示宣传(次)

开展公益宣传活动(次)

设置消防宣传站点、固定宣传栏等(个)

利用主流媒体开展宣传报道(次)

曝光火灾隐患单位(家)

制作发布消防宣传产品(件)

通过所属宣传资源播发图文、视频及提示警示信息(条)

发放、张贴宣传资料(万份)

直接受教育师生(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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