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燕山大学深圳研究院有关干部岗位选任报名工作的通知
2024-10-31  

各党委:

根据《燕山大学处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燕大党字[2022]28号)、《燕山大学深圳研究院管理办法(试行)》(燕大校发[2024]125号)、《关于设立校属企业“燕山大学深圳研究院”的通知》(燕大党发[2024]30号)等文件精神,经学校党委研究,现就开展燕山大学深圳研究院有关干部岗位选任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干部岗位及职数

1、燕山大学深圳研究院常务副院长,职数1个,按照校属企业正职干部选任;

2、燕山大学深圳研究院副院长,职数1个,按照校属企业副职干部选任。

二、岗位职责

见《燕山大学深圳研究院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第二章第四条规定的燕山大学深圳研究院的职责任务、第三章第七条规定的有关干部岗位的主要职责等。

另有《燕山大学深圳研究院领导班子聘期目标责任书(草案)》对其领导班子聘期及聘期内基本目标任务、关键性指标等作了规定,岗位申请人可联系科技产业促进中心查阅咨询。

三、选任对象

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要求且具有干部身份的学校事业编制人员(总量控制人员)。

四、基本条件

符合《燕山大学处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附件2)第二章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五、任职资格

(一)干部、专业技术人员提拔担任燕山大学深圳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副院长的,除具备《燕山大学处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第二章第七条规定的基本资格外,还应当具备以下任职资格:

1、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敬业精神、创新意识和团队精神,治学严谨,学风正派;

2、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熟悉高校教学科研、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

3、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沟通协调和推动落实能力,善于制定和执行战略计划;

4、燕山大学深圳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应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主持或参与国家级、省部级等纵向科研项目经历,或承担多项企事业单位等横向科研项目经历,在专业技术领域内有一定影响力;

5、燕山大学深圳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燕山大学深圳研究院副院长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6、2021年至202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保证在燕山大学深圳研究院长期驻地,将主要时间和精力投入管理工作。

(二)现职处级干部同级申请燕山大学深圳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副院长的,应当满足上述提任任职资格的有关要求,任职后免去现任处级领导职务。

(三)年龄、工龄、党龄和任职时间的计算截至2024年10月31日。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个人经历、干部身份等以组织认定为准。

六、管理考核

燕山大学深圳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副院长按照校属企业领导干部管理,纳入学校处级领导干部名册,依据《燕山大学深圳研究院管理办法(试行)》《燕山大学深圳研究院领导班子聘期目标责任书》以及学校干部管理考核有关规定等进行管理考核。

七、岗位申请

请符合选任条件资格的干部、教师积极报名申请。

(一)申请人需填写《燕山大学深圳研究院干部岗位申请表》(附件3);针对岗位职责和自身实际,撰写《燕山大学深圳研究院干部岗位申请材料》(模板见附件4,1500字以内)。《岗位申请表》填表规范详见附件5。

(二)《岗位申请表》填写完毕,经申请人本人签名,于11月6日(周三)下午17:00前,将《岗位申请表》扫描件、《岗位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至gbxr@ysu.edu.cn(文件名请分别设置为“姓名+岗位名称+申请表”“姓名+岗位名称+申请材料”)。

(三)党委组织部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岗位申请情况等,择优确定岗位候选人,按照干部选任有关程序进行人选动议、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

八、其他

(一)请各党委将本通知的有关规定、时间安排等及时告知本单位干部、教师,做好报名动员等工作。

(二)本次选任有关政策规定等未尽事宜可与党委组织部、科技产业促进中心联系咨询。党委组织部:李亮(18630397229),科技产业促进中心:王鹏(13653355021)。





中共燕山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24年10月31日


附件【附件1-《燕山大学深圳研究院管理办法(试行)》.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2-《燕山大学处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3:《燕山大学深圳研究院干部岗位申请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4:《燕山大学深圳研究院干部岗位申请材料(模板)》.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5:《燕山大学深圳研究院干部岗位申请表》填表规范.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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