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燕山大学基础创新科研培育项目(社科类专项)的通知
2024-10-24  

各相关学院及教师: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社科类重大、重点科研项目和高水平科研成果的培育工作,促进多学科交叉发展和团队建设,根据《燕山大学基础创新科研培育项目暂行管理办法》,本年度学校继续开展基础创新科研培育项目(社科类专项)的组织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人必须是课题组负责人(限1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工作和组织研究活动的能力以及扎实的前期研究基础,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课题组成员为项目主要参与者,原则上不得超过5名,申报人填报课题组成员时必须征得每名课题组成员同意。

2、作为项目负责人仅能承担1项在研的培育项目(含所有类型),2021年、2022年已获得资助的在研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再重复资助。

3、申请人近5年取得突出的科研业绩,且2024年度已申报或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重大项目,并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一个条件:

(1)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内外权威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5篇,并在国内同类研究领域有一定影响。

(2)拥有系列研究成果,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排名前5名)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排名前5名)或省部级二等及以上科学研究类奖励(排名第1)。

(3)主持完成的研究成果已转化,且应用企业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已被省直行政单位采纳,研究成果形成政策文件;或得到副省级以上党政领导肯定性批示。

二、结题验收

项目验收时,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人(通讯)须完成以下四项绩效指标之一:

1、新增立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重点项目;

2、咨政报告成果获国家级领导人批示采纳;

3、获得省部级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及以上成果奖励;

4、在“三报一刊”、《中国社会科学》等高水平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

三、申报流程

请项目申报人根据自身研究方向,合理确定研究内容,按要求填写项目申请书(附件2)。请各学院做好培育项目的组织申报及申请人资格审查工作,于2024年11月5日之前,完成申报项目审核工作,并将申请书纸件一式1份(双面打印)、申报汇总清单电子版(附件3),报送至社会科学处。学校将组织开展项目评审、立项等工作。

联系电话:18617839523

邮箱:wkb@ysu.edu.cn



社会科学处

2024年10月24日


附件【附件3-2024年燕山大学基础创新科研培育项目申报清单.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燕山大学基础创新科研培育项目申请书(社科类)》.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1-燕山大学基础创新科研培育项目暂行管理办法.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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