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及教师:
河北省科技厅现开展科研项目弄虚作假专项整治“回头看”自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
2021年、2023年和2024年前8个月验收的所有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名单详见附件1。
二、整治内容
科研项目弄虚作假、套取或挤占科研项目经费、科研成果不实等行为,主要包括以下6种情形:
1.科研成果不实,以项目实施周期外或不相关成果冲抵交差;
2.项目研究内容高度一致、重复申请科研经费;
3.项目质量把控不严,未完成绩效指标而通过验收;
4.验收材料不全,缺少必要证明或存在证明无效;
5.项目预算绩效自评结果不真实;
6.虚列支出套取或挤占科研经费。
三、工作安排
附件1中的所有项目需认真对照《项目自查表》(附件2)逐条逐项核查,自查完成后签字于9月11日交到学院科研科。
对自查未发现问题、抽查查出问题的项目,河北省科技厅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057039
联系邮箱:kyk@ysu.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