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河北省科技厅科研项目自查工作的通知
2024-09-05  

各相关学院及教师:

河北省科技厅现开展科研项目弄虚作假专项整治“回头看”自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

2021年、2023年和2024年前8个月验收的所有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名单详见附件1。

二、整治内容

科研项目弄虚作假、套取或挤占科研项目经费、科研成果不实等行为,主要包括以下6种情形:

1.科研成果不实,以项目实施周期外或不相关成果冲抵交差;

2.项目研究内容高度一致、重复申请科研经费;

3.项目质量把控不严,未完成绩效指标而通过验收;

4.验收材料不全,缺少必要证明或存在证明无效;

5.项目预算绩效自评结果不真实;

6.虚列支出套取或挤占科研经费。

三、工作安排

附件1中的所有项目需认真对照《项目自查表》(附件2)逐条逐项核查,自查完成后签字于9月11日交到学院科研科。

对自查未发现问题、抽查查出问题的项目,河北省科技厅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057039

联系邮箱:kyk@ysu.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4年9月5日

附件【附件2:项目自查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1:自查人员名单.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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