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新学期开学期间进一步加强廉洁自律的工作提示
2024-09-01  

各党委、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扎实推进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现就2024年新生开学期间进一步加强廉洁自律工作提示如下。

一、强化责任意识,抓好作风建设

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不懈抓好作风建设,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强化纪律意识、严守纪律底线,加强自我约束,自觉抵制不良风气。

二、严守纪律底线,规范职业行为

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等规定。

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各级党组织要强化担当意识,抓好教育提醒。学校纪委将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发生严重“四风”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严查严处、快查快办并通报曝光,持续巩固作风建设成效,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


中共燕山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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