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山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学费标准征求意见
2024-08-19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冀教财[2021]17号)、《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公办高校自主定价项目定价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冀发改公价[20222]210号)、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放开同等学力等研究生非学历教育人员申请硕士、博士学位收费的复函》(冀发改函[2020]299号)文件精神,经过成本测算,拟自2024年起,我校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学费标准如下表执行:

收费项目

学费标准

计价单位

收费依据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

18000元

元/生·年

冀教财[2021]17号

冀发改公价[2022]210号

冀发改函[2020]299号

现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对以上学费标准如有建议或意见,请于2024年8月25日前与我们联系。

联系方式:

电话:0335-8062066

邮箱:JXJYXYJWK@ysu.edu.cn

燕山大学

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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