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助力学校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和内涵式高质量发展,推进“卓越师资国际化培育工程”,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通知,按照《2024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办法》和选派工作流程,我校启动该项目选派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一)选派类别:访问学者,选派期限为12个月。
(二)资助内容:资助额度包括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及在外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三)项目经费:项目所需经费采取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学校1:1配套,学校配套经费部分无需派出学院1:1方式配套,由学校全额支付。
二、选派条件
(一)我校正式在编教师,符合《202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和《2024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
(二)申请教师需在校工作3年以上(博士毕业留校任教按照新入校人员聘用协议要求有出国(境)研修任务的除外),且符合《燕山大学教职工在校工作服务期的有关规定》和《燕山大学教职工出国(境)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
三、时间安排及工作程序
(一)教师根据选派条件自愿申请,填写《燕山大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校内申请表》,连同邀请函复印件一并交至各单位。
(二)9月6日中午12:00前,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出具单位推荐意见(超过1人需进行排名),连同申请表和邀请函复印件送至国际合作处(世纪楼1303室)。
(三)9月10日-25日,申请人网上申请,申请人在9月20日17:00前将申请表及附件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交至国际合作处(世纪楼1303室)。
(四)11月底前,公布录取结果。
四、补充说明
(一)此项目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2024年度优秀专家出国培训人选”项目不得兼报。
(二)已经获批国家或地方各类公派留学项目但未执行者此次不得申报。
(三)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5年12月31日。
(四)申请人请注意查阅国家留学网公布的”关于有关国别申请、派出注意事项(访问学者类)有关要求“,以免影响申请或派出。链接如下:https://www.csc.edu.cn/article/3199
(五)按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资格者,2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两年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另因个人原因未能按时派出的,由申请者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各单位和申请人员有何疑问,可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2024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专栏查询或与我处直接联系,网址如下:https://www.csc.edu.cn/chuguo/s/3116
联系人:国际合作处 康玮玮 人力资源处 裴林保
电 话:国际合作处 8604309 人力资源处 8074531
地 址:国际合作处 世纪楼1303室 人力资源处 世纪楼902室
国际合作处 人力资源处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