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燕山大学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工作的通知
2023-05-22 马明建 

各学院:

为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教高[2023]1号)文件精神,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报送高校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实施方案等材料的通知》要求,现开展燕山大学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原则

聚焦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规划建设、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对接信息智能、生物医药健康、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钢铁、石化、食品、现代商贸物流、文体旅游、金融服务、都市农业等我省12大主导产业,服务打造环京津核心功能区、沿海率先发展区、冀中南功能拓展区、冀西北生态涵养区四个战略功能区,打造高水平学科专业,提升学校影响力和竞争力。

二、工作内容

1.研究与调研。请各学院认真研究附件1相关分析材料,包括《2014-2022年全国高校专业审批和撤销明细》《2014-2022全国高校新增、撤销专业数据分析》《2016-2021年学位授权点增列与撤销情况》《学位授予单位(不含军队单位)自主设置二级及交叉学科名单(截至2022年6月30日)》《急需学科专业引导发展清单》等,充分调研国家战略需求、学科发展前沿、行业发展趋势、社会用人需要等,结合学校学科专业现状及中长期发展规划,合理制定调整方案。

2.制定学院专业优势特色发展计划。各学院要明确专业发展方向,突出优势特色,确定两个层次的专业:第一层次为主打专业,不超过1个;第二层次为骨干专业,不超过2个,并填写《学院专业优势特色发展计划重点建设专业统计表》(见附件2)。学校将根据学院报送情况组织评审,确定最终结果(学院报送的主打专业未评上的将自动进入学校骨干专业评选)。河北省教育厅将集中资金、项目等资源对学校报送的主打专业和骨干专业进行重点支持。

3.制定学院学科专业调整优化三年规划。各学院要根据办学定位、服务面向、办学条件,结合国家重大战略、我省十二大主导产业、四个战略功能区建设,结合企业行业用人需求,制定学科专业调整优化三年规划,明确新增、撤销、停招的学科专业,并填报《学院2023-2025年学科/专业调整优化三年规划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同时围绕“四个一批”工作,填写《学院2023-2025年学科/专业“四个一批”调整优化统计表》(见附件4)。

4.制定学院“四新”专业改革与建设规划。各学院要围绕推进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结合优势特色和已有基础,建设一批“四新”专业试点,示范引领相应领域学科专业交叉融合、提升建设水平,并填报《学院“四新”专业改革与建设规划统计表》(见附件5)。具体数量由学院报送、学校评审确定。

三、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积极响应国家、河北省相关工作要求,结合近期启动的急需学科和目录外二级学科自主设置工作和新专业、微专业建设工作,分析学院现有各学科专业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可能存在的增长点,充分调研、论证,做好学科专业设置和调整规划工作,推进学科专业结构调整优化。

四、材料提交要求

请各学院于6月10日17时前将附件2,附件3-1,附件4-1,附件5(电子版)提交至教务处。附件3-2,附件4-2提交至研究生院。

联系人:教务处马老师 联系电话:8048592

    研究生院弓老师 联系电话:8077349


附件1:相关参考分析材料

附件2:学院专业优势特色发展计划重点建设专业统计表

附件3-1:学院2023-2025年专业调整优化三年规划情况统计表

附件3-2:学院2023-2025年学科调整优化三年规划情况统计表

附件4-1:学院2023-2025年专业“四个一批”调整优化统计表

附件4-2:学院2023-2025年学科“四个一批”调整优化统计表

附件5:学院“四新”专业改革与建设规划统计表


教务处 研究生院

2023年5月22日


附件【附件1:相关参考分析资料.zip已下载
附件【附件2:学院专业优势特色发展计划重点建设专业统计表.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3-1:学院2023-2025年专业调整优化三年规划情况统计表.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3-2:学院2023-2025年学科调整优化三年规划情况统计表.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4-1:学院2023-2025年专业“四个一批”调整优化统计表.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4-2:学院2023-2025年学科“四个一批”调整优化统计表.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5:学院“四新”专业改革与建设规划统计表.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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