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山大学课程评估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为了促进我校课程规范化建设,不断深化教学改革,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以深入学习贯彻各级各类教育教学改革文件精神和牢固树立OBE教育理念为主线,借鉴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和工程教育认证思想、模式和做法,突出课程内涵建设,以《燕山大学课程规范化建设通用标准(试行)》(见附件1)为依据,结合前期课程评估工作经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评估办法
1.课程评估工作由学校课程评估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评估具体工作参照此课程评估实施方案和《燕山大学课程规范化建设通用标准(试行)》进行,并给出课程评估结论及详细的课程后续建设要求和持续改进意见。
2.学校成立“课程评估专家组”,原则上从学院遴选不担任行政职务的教学一线教授担任课程评估专家。学校委派这些专家全程参与课程评估工作,负责评估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评估专家向学校独立提出课程评估的初步结论。
3.学校课程评估领导小组根据评估专家提交的课程评估工作情况相关工作报告、抽查相关教学文件、教学佐证资料等记录及对课程形成的初步评估结论定期开会研究讨论形成最终的课程评估结论并通知课程负责人。
二、评估流程
1.评估申请。在开课的前一学期由课程负责人向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提交课程评估申请,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完成形式审查后提交学校课程评估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是否受理该门课程的评估,一般应在提交申请后一个月内答复是否受理该课程评估。
2.评估准备。决定受理评估的课程负责人应在课程评估正式开始进行前一个月把与课程相关的教学文件、教学佐证材料、教学日历等课程相关资料提交到学院教务科审核,学院教务科审核后提交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认证与评估部审查。课程相关资料提供不全者将终止其课程评估进程。
3.教学文件审阅
学校课程评估专家组通过查阅课程教学文件、召开评审会、与课程相关师生访谈等方式,审核课程教学改革思路和做法及具体的教学设计等内容对课程教学目标达成的支撑情况,针对其中不合理的内容须及时向授课教师反馈。
4.课程现场评估
学校课程评估专家组和学校课程评估领导小组对相关课程教师提出的或自行选定的内容(课堂教学、实验教学、讨论课及项目式教学环节等)进行现场检查。现场评估采取听课和教学观摩的形式,就教学改革方案的执行及教学效果方面的情况给出具体的评价。
5.教学效果评估
学校课程评估专家组通过组织学生座谈会和问卷调查,了解课程教学效果、学生学习效果、学生对课程教学改革的看法和意见;通过与教师座谈并进行问卷调查(问卷内容由学校课程评估领导小组和学校课程评估专家组根据教学改革实施情况自行拟定),了解实施教学改革的心得体会和存在的问题,并将学生座谈中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专业和教师。
6.形成评估结论给出课程整改的意见和建议
学校课程评估领导小组根据评估专家提交的课程评估工作情况相关工作报告、抽查相关教学文件、教学佐证资料等记录及课程初步评估结论定期开会研究讨论形成最终的课程评估结论,并提出课程整改意见和建议。最终课程评估结论和课程整改意见和建议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反馈给课程负责人。
三、评估结论
课程评估考核结果实行百分制,不同评估得分所对应的结论等级标准及有效期等视课程类别有所不同,详细见下表。
各类课程评估等级对应的职称评审资格有效期明细表
课程类别 |
分值范围 |
结论/等级 |
备注 |
专业课 |
80≤评估分数 |
通过/合格 |
有效期3年,兑现课程相关待遇 |
70≤评估分数<80 |
课程一年改进期 |
1年后该课程重新评估,重点评估课程改进部分内容 |
评估分数<70 |
不通过/不合格 |
课程改进后需重新申请评估 |
专业基础课 |
70≤评估分数 |
通过/合格 |
有效期3年,兑现课程相关待遇 |
60≤评估分数<70 |
课程一年改进期 |
1年后该课程重新评估,重点评估课程改进部分内容 |
评估分数<60 |
不通过/不合格 |
课程改进后需重新申请评估 |
基础课 |
60≤评估分数 |
通过/合格 |
有效期3年,兑现课程相关待遇 |
50≤评估分数<60 |
课程一年改进期 |
1年后该课程重新评估,重点评估课程改进部分内容 |
评估分数<50 |
不通过/不合格 |
课程改进后需重新申请评估 |
四、评估指标体系
课程评估指标体系设定5个一级指标和1个自选指标,分别为教学文件与教学设计、教学资源、教学过程、课程考核、教学效果及持续改进和课程特色(自选),详细指标内容见附件2。其中,自选指标是能够体现本门课程教学特点、特色的项目,其得分属于附加分。
附件1:燕山大学课程规范化建设通用标准(试行)
附件2:燕山大学课程评估指标体系(2016版)
教务处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日
附件1:
燕山大学课程规范化建设通用标准(试行)
为深入贯彻OBE(Outcome-based Education)教育理念,基于该理念全面深入推进我校课程规范化建设,树立教学标准意识,推进教学质量标准建设,将“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贯穿教学计划、组织、实施及评价的全过程,特制定本标准。
教师在课程教学中,制定预期“学习产出”(能力矩阵),设计相应教学策略,安排具体教学活动,评价学生“学习产出”,开展持续改进等各个教学环节都应全面贯彻落实OBE教育理念。各环节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课程文件
1.课程设置要明确支撑毕业要求及专业培养目标的达成。
2.课程教学目标确定时应明确其与毕业要求、专业培养目标的内在关联,及课程在专业培养计划中的作用以及在达成毕业要求方面所作的贡献。
3.教学大纲、项目指导书、讨论课方案、教学日历等课程文件应齐全,能够充分体现实现“学习产出”的具体设计和实施路径,该设计和路径应科学合理,能确保课程教学目标及学生“学习产出”的达成。
其中,教学大纲要以毕业要求及专业培养目标的达成为基本原则,要在课程教学目标与学生毕业要求之间建立对应关系,并使教学内容充分支撑课程教学目标的实现。
二、教学资源
1.课程选用的教材在内容、学时数、知识的先进性等方面符合课程教学要求,要对学生的自主学习、理论基础构建、实践能力培养、专业技能锻炼、综合素质提升具有支撑或辅助作用。
2.课程要优先选用国家规划教材、获国家及省部级以上奖励教材、经过学校立项的优秀自编教材或国外原版教材。
3.要向学生推荐一定数量的辅助学习资料和电子学习资源。
三、教学设计
1.基于OBE教育理念,根据知识学习和能力培养要求,结合课程教学目标及课程特点,有针对性设计“学习产出”的实现策略。要明确所设置的课堂讲授、项目、讨论、作业、实践、答疑、考核等教学组织形式和教学环节对课程教学目标达成的支撑作用及其具体实施过程。一般情况下(除基础课外),参加评估的课程教学设计中都要设置课程项目,在课程教学过程中开展项目式教学。
2.通识选修课课程内容要有深度和新意,需整合不同领域的知识,同时要对不同学科学生有广泛的吸引力和思维启发性,可以有一定的理论性和思想性,也可以融合学科前沿或新成果、新趋势、新信息以及多学科内容的交叉渗透。可以经典著作的解读,也可以是对中华文明、世界文明的鉴赏和理解以及对当今社会问题的认识和引导等。
3.所有教学环节要有明确的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要求、教学方法、进程安排及考核办法等。各教学环节都应支撑课程教学目标的达成。
四、教学过程
1.应严格按照既定课程教学文件中的教学设计开展教学活动;严格按教学课表(包括实践课表)上课,足额完成教学时数(含实践教学环节),教学进度与教学大纲、教学日历保持一致。
2.教学过程面向工程、面向实践,将知识、能力与素质统合考虑。重视学生实践动手能力的培养,鼓励学生灵活运用书面知识和积极参加实践活动,注重学生能力与素质的全面培养,特别是设计、分析、研究能力的提升。
3.注重对学生进行科学思维的训练,培养学生的思辨能力、创新能力,在教学过程中关注与个人综合素质相关的能力协调发展,如自学能力、表达能力、组织管理能力等,同时,注重学生人文素养的提升。
4.通识选修课要体现素质教育,拓宽学生的知识面,以提高学生的文化品位、人文精神和人文素养;要开阔学生的学术视野,培养文化素养和科学精神,提高学生表达思想、判断和鉴别价值等方面的能力;要以能力为导向,达到不同学科知识的相互通融,培养学生以开阔的、跨学科的视角进行思考,收集资料,与人交流合作,达到不同文化和不同专业之间的沟通融合。
5.教学过程要确保每个学生都有机会参与并展示自己的学习成果。
6.教师要布置课程作业,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的作业要以开放性作业为主。教师要及时、认真、细致地批改作业和进行适当的点评,并及时反馈给学生。教师辅导答疑应采用个别辅导与集中答疑相结合的方式。
五、教学手段与方法
1.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合理使用多媒体教学及传统板书教学手段。
2.教学过程中要多安排与学生的互动交流环节(尤其在学生实施课程项目的过程中),教师应对学生的发言、讨论、成果展示等进行积极、全面、细致、有深度的点评,引导学生主动思考和学习。
3.要有针对学生课程问题、教学重点、教学方法革新等内容而设置的开放式、探究式、启发式、互动式教学讨论环节,此环节须有讨论成绩表备查。
4.通识选修课应加强对学生进行多方面能力的训练,通过课堂教学、互动研讨、思辩、批判与比较、技能训练、社会调查、合作项目等方式启迪学生,更加注重对学生进行人格塑造、思维训练和方法引导,以便为将来的专业学习、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环境、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做准备,使学生真正做到“知行合一”。课程内容探讨的问题要具有一定的深度,能激发学生求知欲和学习兴趣。
六、实践教学
1.课程中要设置确保课程教学目标达成的实践学时(上机、实验、讨论、项目、调研、演讲、汇报、表演及演出等形式),制定相关的实践教学文件,包含项目计划书等实践教学计划书、实践教材(或讲义)等。一般情况下,专业课至少有1/3的计划学时用于实践教学环节,专业基础课至少有1/4的计划学时用于实践教学环节。
2.实践内容要结合课程教学目标的要求和现有的条件来确定,要体现实践课程所需培养的学生实践动手、自主设计、创新综合等能力。
3.实践项目开设要以学生自主实施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为主。
4.实践教学实施要按照学校规定事先制定实践课表,并严格按照课表进行。
七、课程考核
1.课程应以毕业要求为基础明确相应的考核标准,建立过程和综合能力的课程考核评价办法,保证对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评价的多元性、科学性、合理性,促进学生积极学习态度、诚实守信等优良品质的养成。
2.课程考核标准应明确课程所有培养学生的知识掌握、能力素质培养对该专业学生毕业要求的达成的对应关系和关联度。
3.课程应将学生课堂出勤、平时作业、实验成绩、讨论课、课程项目(应能准确评价所支撑毕业要求的达成情况,考核结果应有区分度)、随堂测验和结业考试等多个环节作为考核指标,更全面、科学地考核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
4.课程考试要以主观题为主,客观题为辅,考核结果应符合学校相关规定。
5.课程考试阅卷要细致、有序、规范,成绩评定和考试成绩录入要准确、及时,且符合校内相关规定和标准,并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填写课程考核分析报告。
八、教学效果
1.能够实现课程教学目标,达成预设学生“学习产出”目标,对毕业要求和专业培养目标的达成起到支撑作用。
2.实践教学能够使学生掌握相关知识、基本的工程理念和实践方法与步骤,能正确操作所需各种仪器、设备与装置;能够使学生的分析解决问题、实践动手、设计创新能力得到一定提高;能够对学生解决复杂工程问题能力的提高起到一定促进作用。
九、教学反馈及持续改进
1.建立多种、有效的学生教学信息反馈渠道(邮箱、QQ/微信群、手机短信、定期汇报等),能够对学生及其他形式的教学评价信息和意见及时反馈并做出改进。
2.通过课程考核结果、课程考核分析报告、学生评教情况、督导听课意见、课程评估结果等教学质量监控信息,分析学生对课程教学目标所要求的知识、能力、素质的达成情况;考核对学生学习效果的区分情况;教学方法上存在的问题等,对存在的问题形成改进报告,并在之后的教学中予以持续改进。
教务处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