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山大学美术术科评卷工作实施办法
2014-08-30  

为确保我校美术术科评卷工作准确、科学、有序地进行,体现招生考试公平、公正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美术术科评卷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在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现场监督下、在学校招生工作处的具体实施下进行。

二、本办法以及试卷评分标准是我校美术术科评卷的依据和标准,各参加评卷工作的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并按其中的规定进行评分。

三、评卷工作期间按保密工作规定进行管理,评卷人员不得对试卷拍照及开启密封贴,不得与外界联系(包括手机及各种通讯用具联系)。

四、参加评卷的教师原则上由艺术学院推荐,经招生工作处审核最终确定。参加评卷的教师应思想觉悟高、业务能力强、组织纪律性好、作风正派,能坚持原则、遵纪守法。当年有直系亲属参加美术专业术科考试的人员和举办高考辅导班的教师不得参与评卷工作。

五、评卷工作实行负责制,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评分工作。根据考试科目情况分科目设置科目评分组,并指定小组负责人,以科目评分组为单位进行各科目试卷的评分。

六、评分实施

1、试评

各科目评卷前,必须安排试评。各科目评分组由组长组织全组成员学习试卷及考纲的评分标准和本办法,对试卷进行试评,明确评卷标准。

2、初评分档

试评结束后,各科目评分组分成3人一组进行初评分档。每组进行初评分档时,按10分一个大档进行,每一档次都要按照相应的评卷标准执行,从高分向低分递减(即90分、80分、70分、60分、50分、40分等)。

3、复核调整

初评分档结束后,由各科目评分组组长组织评卷教师对分档情况进行复核、检查,并对初评分档不准确的试卷进行调整分档。

4、复评

将复核调整后的试卷分档次进行复评。全体评卷人员在初评分档基础上再将每一大档分为2至3个小档,即分出好些和差些的试卷,其它留作此分数段的中间分,将小档分出的卷子再进行比较,每一小档的分数最后控制在约2至3分左右为宜。

分出的小档,应放在一起经科目评分组全体人员共同认可并无异议时,再行划出总的分数段及细档分。

凡评定的优秀试卷(90分以上者),需在复评工作结束时,通过该科目评分组全体人员的最后审评。

5、给分

原则上不能够跨档(大档)给分,只能在复核调整分档后的分数段(档次)内调整。如确需跨档调整,须有全体评卷教师签名认可,报招生处处长同意后方可调整。

当试卷全部分档结束后,按档确定最终分,打出的最终分须有打分者个人签名。

分数如需修改,需有评卷教师签名。

6、评分标准

⑴、素描

90-100分造型准确,构图完整,刻画深入,整体感、空间感、体积感、质感的把握能力强,作品富有艺术感染力。

80-89分造型准确,构图完整,刻画较深入,整体感、空间感、体积感、质感的把握能力较强,能力较好,作品有一定的感染力。

70-79分造型较准确,构图一般,绘画方法正确,但空间感、体积感、质感的把握略显不足。

60-69分造型能力一般,构图不够完整,绘画方法基本正确,但作品表现力不足。

60分以下造型能力较差,构图不完整,绘画方法不正确,缺乏艺术表现力。跑题。

⑵、色彩

90-100分构图完整,色调优美,表现出良好的色彩感觉,作品富有艺术感染力。

80-89分构图完整,色彩协调,表现出较好的色彩感觉,作品有一定的感染力。

70-79分构图合理,色彩关系尚可,造型方法较准确,作品有一定的表现力。

60-69分构图不够完整,色彩关系不够协调,配色能力偏差,作品表现力不足。

60分以下造型能力较差,构图不完整,缺乏正确的配色常识,缺乏艺术表现力。缺少规定内容。

⑶、速写

90-100分造型准确,构图完整合理,比例准确,人物动态生动、自然,能熟练运用线条表现客观对象。

80-89分造型准确,构图完整,比例较准确,人物动态自然,能较熟练地运用线条表现客观对象。

79-79分造型较准确,构图一般,人物比例基本正确,但线条的表现力不足。

60-69分造型比例不够准确,构图欠完整,捕捉动态和表现动态的能力偏差。

60分以下造型能力较差,构图不完整,速写方法不正确。

7、其他

对考生试卷出现的特殊记号,由评卷人员提出,经科目评分组全体人员鉴定,认定为是作弊记号的试卷,由提出人和科目评分组组长签名报处长审核,凡不能确定为特殊标记的,仍然按实际水平评卷。

七、凡遇有各种重大问题时,须由现场招生处人员纪检监察人员共同研究、民主决策,妥善、及时地解决。

八、若发现现场工作人员或评卷教师有舞弊行为,立即退出评阅卷工作,并上报学校相关领导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按照教育部高考违纪处理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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