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山大学学院走访用人单位工作要求及审批表填写说明
2014-08-14  

一、走访用人单位要求

1、学院在制定好走访计划后,最晚在出差前两天将走访计划(简要的书面材料或电子版材料,包括走访时间、地点、人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和走访审批表(纸质版,经领导签字并盖章)各一份报送招生就业处就业市场科,经审批后方可实施走访计划。如需招生就业处协助提供走访单位信息,请于出差前一周和招生就业处就业市场科联系。

2、招生就业处将根据学院报送的走访计划核定走访所需材料,并发至学院走访联系人。

3、学院在走访用人单位过程中,应向所访单位大力宣传我校历史及发展建设情况,积极推荐我校毕业生就业。

4、学院在走访用人单位过程中,应详细了解所访单位的总体发展情况和人才需求情况,积极寻求校企合作契合点,为我校学生创造更多、更好的实习和就业机会。一旦掌握到新的招聘信息,要第一时间发回招生就业处就业市场科。

5、学院在走访用人单位过程中,应注意收集我校校友相关信息,加强与校友的联系,为完善我校校友信息库、发挥校友资源做好就业工作奠定基础。

6、学院在外出走访过程中,带队人员应切实履行好组织和管理职责,一定注意团队成员的人身和财物安全。

7、学院在走访用人单位过程结束后,应及时告知招生就业处就业市场科,并在返校后两周之内完成走访情况汇总整理、信息反馈和差旅报销等事宜,具体包括:

(1)提交一份走访调研报告(电子版);

(2)提交走访的差旅费发票(住宿费、交通费,按照财务处要求的格式规范粘贴好并由走访人员和学院领导签字),由招生就业处就业市场科审核并报招生就业处领导审批后予以报销;

(3)提交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校企合作协议原件(如果未签,此条不作要求);

(4)提交用人单位宣传材料、走访影像资料及其它需要提交的材料等。

二、审批表填写说明

1、“编号”栏由招生就业处填写。

2、“学院”栏填写学院全称。

3、“走访人员”栏填写所有走访人员的姓名(学科专业、职称或职务),例:张三(机械设计、副教授),李四(行政管理、系主任)。

4、“走访地点”栏填写走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例: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

5、“走访时间”栏填写为走访的起止时间段,例:2013年7月1日—2013年7月6日。

6、“走访单位信息”栏填写内容包括:单位名称、详细地址、邮编、联系人及其职称或职务、办公电话、手机号码等信息,走访了多个单位的可以分条填写。

7、“差旅费预算”栏填写差旅费金额,分为住宿费用和交通费用(严格按照财务处有关规定执行)。

8、“学院党委(副)书记意见”栏由走访学院主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体育学院由党委书记)签署意见。

9、“学院院长意见”栏由走访学院院长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

10、“招生就业处审批意见”栏由招生就业处主管副处长和处长会签意见。

三、其它

1、招生就业处就业市场科负责学院走访用人单位有关事宜的受理、协调、备案和差旅费用审核报销。

2、联系人:陈树冬、翁建华。

3、办公地点:东校区世纪楼415。

4、办公电话:8057038、8062526(传真)。

5、邮箱:csd@y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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