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书记谢延安在学校纪检监察审计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2012-03-23 谢延安 
突出重点 统筹兼顾
深入推进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在学校纪检监察审计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2011年3月22日)
谢延安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2012年度纪检监察审计工作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届中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八届二次全会和河北省教育纪检监察审计会议精神,总结2011年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2012年的工作任务。校党委对这次会议非常重视,孟卫东书记还要作重要讲话,希望同志们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抓好落实。 
一、2011年主要工作回顾
2011年,我校纪检监察审计工作在上级纪委和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按照上级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推动学校的改革发展,以干部作风建设为重点,深入推进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着力健全制度、强化监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开展反腐倡廉教育
2011年,按照《燕山大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了《燕山大学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试行)》。学校各级领导干部按照“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负其责,齐抓共管,逐渐形成了权责明晰、逐级负责、层层落实的反腐倡廉建设责任体系。
在反腐倡廉教育方面,以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法律法规教育为主要内容,通过网上干部在线学习、警示教育视频、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党员干部教育。
在廉政文化建设方面,开展了庆祝建党90周年 “党旗飘扬·和谐燕大”文艺演出、“红色旋律”读书会、影苑“颂歌献给党”红歌演唱会、“红色记忆·峥嵘往昔”红色讲座和“红色之旅”等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活动,对学校廉政文化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权力运行监控机制进一步完善
2011年,在完善制度、优化工作流程、制定防控措施、建立实时监控系统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在完善制度方面,“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平台”已成为各单位制度建设的一个工具。2011年,各单位共计上传相关制度588项。
在优化工作流程和制定防控措施方面,各单位根据服务对象、监督主体以及广大师生的意见和建议,将工作流程和风险管理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对工作流程进行完善和优化,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2011年,各单位共上传工作流程398个,制度风险防范措施505条。
在建立实时监控系统方面,初步实现了“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平台”与网络办公系统对接,完成了设备招标采购和基建维修工作流程移植测试工作。招标公示与实施、合同审核与管理、项目执行与验收、项目决算与审计等环节的运行过程实现了网络办公系统流转。
(三)进一步加强了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
开展对领导干部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的严格执行。
加强了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情况的监察,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了对党员干部执行党的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
加强了对基建项目权力运行的监督。坚持基建项目集体决策制度和按规定报批制度,实施基建工程的项目管理与财务管理分离,实行项目工程款支付“两支笔”会签和全程跟踪审计制度。
加强了对大宗物资采购的监督。对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和单一来源采购等进行监督,进一步规范了物资采购工作流程,实现了招标采购工作的网上审批,防止暗箱操作。纪检监察部门参与设备采购项目26项,招标金额1054万元
加强了对国有资产使用状况的监督。重点对经营性资产的经济效益、收益分配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问题,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 
加强了内部财务运行的监控。对预算管理实施监督,保证 “集中管理、分级核算”财务管理体制的落实。
深入推进校务公开。凡是列入校务公开目录的,特别是涉及学校改革发展的重大事项、师生利益、备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都按照规定程序实施公开,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加强了对进校人员聘任及干部任用工作的监督,确保工作规范运行。
加强了对招生录取工作的监督。纪检监察人员全程参与招生录取工作,认真实施“阳光招生”工程,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工作程序、咨询服务、录取结果、投诉举报“六公开”,圆满完成了招生录取工作。
(四)扎实开展审计工作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财务内控制度,对财务收支和工程项目的招标、施工、验收和结算进行审计。2011年,共完成财务审计3项,涉及账面资产5521万元,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19条,完成基建项目审计35项,报审造价15298万元,审定价14714万元,审减额584万元,平均审减率3.82%,保证了资金的合理使用。
(五)重视信访工作,发挥查办案件的警示预防作用
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进一步完善信访举报工作制度,从群众来信反映的问题中及时发现线索,并进行认真分析,及时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并与部分被举报人进行谈话、提醒,起到了警示和教育的作用。
(六)纪检监察审计干部履职能力进一步提高
认真执行《纪检监察审计人员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的规定》和《纪检监察干部调研工作制度》,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审计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2011年,监察审计处被评为秦皇岛市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单位和河北省内部审计先进单位,撰写的调研报告获秦皇岛市反腐倡廉优秀调研成果一等奖,撰写的论文被评为河北省内部审计优秀论文。一人被评为河北省内部审计先进个人。
2011年,全校党员干部为反腐倡廉工作做出了努力,纪委监察审计部门认真履行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完善了一系列惩防措施,为学校发展提供了保证。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必须清醒地看到,我校的反腐倡廉建设还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反腐倡廉工作离上级的要求和师生的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反腐倡廉的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这就要求我们要高度重视,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有力的措施,扎实做好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2012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2年,是落实 “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学校将召开第三次党代会,我们党将召开十八大,我们要按照省纪委八次全会和省教育纪检监察审计会议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明党的纪律,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坚决维护党的纯洁性,深入推进我校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突出重点、强化监督,建立具有我校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全体党员干部和职工要充分认识反腐倡廉的重大意义,保持清正廉洁,弘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作风,努力工作,为学校科学快速发展做出贡献。
(一) 强化监督检查,确保上级和学校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1加强对上级和学校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紧围绕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学校“十二五”规划和2012年工作要点,组织开展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和重要事项及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跟踪管理,跟踪问效。建立重大项目监督检查机制,制订重大项目资金使用监督检查办法,强化经费监管。建立纪律保障机制,保证中央和我省教育政策以及学校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
2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检查。继续开展对领导干部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制度的监督检查,规范权力运行,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切实推进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建立健全决策公开、财务信息公开、干部人事工作公开等配套措施,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提高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加强对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情况的检查,加强领导干部兼职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
3进一步加强对物资采购、基建项目和财务运行监管。加强对大宗物资采购的监督,严格招投标程序。加强对基建工程项目的监督,严格控制建设成本。加强对财经纪律执行情况,尤其是大额度资金审批及使用效果的监督检查,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严格收费管理,进一步规范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严防违规收费问题的发生。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
4强化对科研经费的使用监管。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执行国家科研经费管理政策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通知》(教财[2011]12号),健全科研经费的管理机制。有关科研经费管理的重大问题应按照有关规定由学校党委常委会或校长办公会进行专题研究决定。要完善科研经费使用规则,健全和落实科研经费统一管理、集中核算制度,建立完善责任追究制度。财务、科研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要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加强重大科研项目审计监督,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
5加强学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开展学风建设专项教育和治理工作,把学风建设纳入各学院领导班子的业绩考核,完善目标责任制,落实问责机制。要强化行政监督,指导各学院开展学风教育,完善学术规范。积极探索学风建设的有效途径,把优良学风内化为教师的自觉行为。
6加强对招生、招聘等工作的监督。加强对招生录取的监督,继续推进招生“阳光工程”,确保良好的招生工作秩序。加强对人员招聘工作的监督,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招聘程序。加强对奖助学金评定、发放的监督检查,严防弄虚作假,保证公平、公正、公开。
7强化审计监督,防范经济风险。继续开展对经营单位财务收支、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审计工作;配合学校中层干部换届工作,对相关离职人员进行离任审计;继续对基建维修工程项目实行全程跟踪审计,并认真做好竣工结算审计。配合有关部门完成取暖用煤和大宗物资设备采购的资金使用监督工作;逐步开展对各单位创收经费的管理与使用情况的审计,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益。
(二)严明纪律,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一项长期性、基础性的工作,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制度保障。根据河北省和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规定,按照党委书记对学校党委班子及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校长对全校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校党政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分管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的原则,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把严明政治纪律和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作为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教育、引导和督促党员干部增加党性观念,坚定理想信念,确保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在关键时刻经得起考验。
严肃换届工作纪律。今年年底,学校将进行新一轮的领导干部换届工作,要严格落实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关于严明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党员干部要自觉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违纪行为。加强对拟提拔干部的廉政考察,防止和纠正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等问题,确保领导干部聘任工作健康顺利进行。
(三)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始终保持党的纯洁性
保持党的纯洁性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全党都要从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高度,从应对新形势下党面临的风险和挑战出发,充分认识保持党的纯洁性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增强党的意识、政治意识、危机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做好保持党的纯洁性各项工作。”共产党员要始终保持纯洁性,领导干部要带头保持纯洁性。从大的方面讲就是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决定,确保政令畅通。对学校来讲就是要与党委保持一致,认真执行党委各项决定。这是最大的政治,是纯洁性的首要具体体现。
反腐倡廉要教育在先,预防为主。高校主要存在三类腐败现象:一是经济类腐败,主要是在经济活动中出现的腐败行为,多发生在管钱、管物的部门和校办企业;二是行业类腐败。主要是发生在招生、考试、收费等活动中的腐败行为;三是学风类腐败,主要是在教学、学术运作和管理活动中存在的不端行为。这些都是与高校廉正文化、和谐校园建设相悖的不良现象,我们要警钟常鸣。
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意见》,通过多媒体网络、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加强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建设不断提高其思想理论水平、议事决策能力廉洁从政意识,防范决策风险。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保持党员、干部思想纯洁。要把学校和师生的利益放在首位,要有服务意识,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要严格把好党员入口关,保持党员干部队伍纯洁。要加强对图书、教材、设备等物资采购、基建工程、干部人事、财务运行、招投标、招生、学籍管理、贫困资助、科研、学术等重要岗位工作人员的遵纪守法教育和廉洁从业教育,牢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要大力加强廉政文化阵地建设,加强大学生廉洁教育,扎实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广泛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艰苦朴素”的良好氛围。 
(四) 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要树立“有案不查是失职”的观念,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严肃查办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案件;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的案件;在工程建设、物资采购中获取非法利益的腐败案件;在招生、考试、收费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严重损害学校形象和学生利益的案件;以及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等案件;解决好广大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损害学校和师生利益的不正之风。同时,也要注意把握好“最大限度地教育、帮助、挽救干部,最大限度地惩处少数腐败分子”。
要深入研究新形势下教育系统违纪违法案件的特点规律,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有针对性地防范违纪违法易发多发问题的发生。认真执行省纪委“一案双报告、双建议”制度,利用典型开展警示教育。加强案件剖析,注意研究发案原因,以案说法、以案明纪,针对暴露出的问题和漏洞,健全制度,规范管理,进一步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要加强和改进信访举报工作,畅通和规范网络举报渠道,提高信访资源利用水平,坚持信访工作通报和督办制度,进一步完善工作程序和工作机制,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和办信效率。
(五)探索建立“体制机制制度+科技”预防腐败模式,完善廉政风险预警防控系统
进一步完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平台”,从体制、机制和技术手段上建立“防火墙”。在已完成相关工作的基础上,完成项目立项审批、项目资金支付等重要流程的网上流转工作,使每个项目的立项、执行、到最终的资金支付等每一个环节都在网上公开运行加强对各单位资金收支活动的监控,逐步实现监察审计处与财务部门联网,实时进行监督。
探索建立科学的制度质量评价体系。明确制度的制定程序,提高制度本身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加大对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探索建立科学有效的风险辨别机制。认真贯彻中纪委监察部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建立风险识别的基本程序,明确风险点的识别依据,量化风险等级的判定标准,查找梳理风险点,并对风险等级进行复核,研究相应的内部牵制制度和内部稽核制度,针对不同级别的风险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
探索建立预防腐败信息系统。完善与《燕山大学权力运行风险预警与防控暂行办法》相关的权力运行信息的采集与处理、权力运行情况考核体系、权力运行结果评价标准等规定,建立廉政风险信息库,充分发挥权力运行监控机制的风险预警作用。
(六)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审计人员素质,加强队伍建设
纪检监察审计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和专业性都很强,随着反腐倡廉建设的深入推进,对纪检监察审计干部的素质和能力要求越来越高。纪检监察审计部门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在上级纪委和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要忠实履行职责,要在贯彻落实上级政策、为学校的发展、执行党委、行政决定和维护学校以及师生利益等方面发挥保驾护航的作用。纪检监察审计人员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利用多种途径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其思想觉悟和工作能力。
要加强理论学习和政策研究,围绕学校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反腐建设科学化、推进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等问题,研究反腐倡廉建设的有效方法和措施,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要加强调查研究,建立健全调查研究机制,多层次、多方位、多渠道地调查了解情况。
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的原则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办案。在查办案件时要以人为本,增强惩治腐败与保护党员干部权利并重的意识,不姑息,但也不人为“放大”。要坚定政治立场,增强使命感,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树立纪检干部的良好形象。
同志们,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维护学校稳定发展的政治保证,我们一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信心,锐意进取,在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把反腐倡廉工作做深、做细、做实,为促进我校又好又快的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以新的成效迎接学校第三次党代会和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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