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22年度预算经费结转的通知
2023-03-27  

校属各单位:

目前,各单位2023年预算经费已经下达。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燕山大学预算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学校对2022年度未执行完毕的预算经费中,除符合结余结转条件的部分经费外,其他资金一律收回。现将办理预算经费结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无需办理结转的项目经费

“双一流”经费、创收资金、有单独资金来源项目经费、预提科研项目管理费、研究生培养费及课题经费等,将统一自动结转,无需办理结转手续。

二、允许单位申请结转的项目经费

符合以下条件的其他项目预算经费可由各单位办理结转手续:(1)2022年度已开发票但未完成报销手续的项目经费;(2)2022年度已签订合同但未开发票、未支付合同款或部分支付合同款的项目经费;(3)2022年度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但尚未签订合同的项目经费;(4)预算经费支持的项目建设周期跨年的项目经费。

三、办理经费结转的要求

截至发布此通知之日,各单位经费项目中2022年预算经费结余资金将被收回。

需要办理结转的项目经费,请各单位于2023年4月7日之前填写《2022年度预算经费结转申请表》(见附件1),并将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签字盖章后扫描PDF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sujccyjs@ysu.edu.cn。联系电话:0335-8075325。

经学校审核后,我处将对符合结转条件的项目经费进行结转处理。

四、结转经费的使用要求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审计问题整改长效机制若干措施的通知》(冀政办字[2022]100号)文件中“关于加快预算执行的四条措施”第二条:按规定批准结转下年使用的资金,要在下一年底前全部支出,到期仍未形成支出的,全部收回财政。

按照上述预算执行相关要求,校属各单位预算结转经费的支出内容需对应申请经费结转的相应事项,在结转年度未能全部支出的,将于年底全部收回。


附件1:2022年度预算经费结转申请表


计划财务处

2023年3月27日



附件【附件1:2022年度预算经费结转申请表.xlsx】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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