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02-16  

校属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厅转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函[2023]20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重点

围绕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聚焦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和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具有明显创新能力的青年科技人才为重点,遴选支持一批高水平留学回国创新人才。重点支持人工智能、集成电路、先进制造、生命健康、生物育种、新一代信息技术等前沿领域和基础研究领域。

二、资助名额及方法

我校可推荐1-2名候选人,请申报单位严格把关,择优推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专家对推进人选进行评审,确定资助人选,并对资助人选提供一次性资助。申报单位提供比例不低于1:1的配套资金。

三、申报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中国国籍;

2.出生日期不早于1973年1月1日;

3.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

4. 2018年1月1日后回国;

5.现已全职到岗,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

已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的留学回国人才不纳入资助范围。

四、申报材料

1.学院推荐报告。内容包括推荐理由、人选背景调查、证明申报人现已全职回国工作等相关情况;

2.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请表(附件1),沿左侧装订,在封面盖章后上报;

3.高层次留学回国资助人选推荐汇总表(附件2);

4.申报人关于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违反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且在海外无工作的承诺书;

5.佐证材料:证明申报人满足申报条件的有关材料或复印件。包括申报人海外学位学历证明、代表性论文、著作、专利、奖项等。

五、其它

1.请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此次申报工作,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留学人员积极申报,每个单位限报2人,并做好排序。

2.相关单位切实履行人才推荐的主体责任,严把人选的政治关、师德关和质量关,严格按照通知的条件要求,认真做好推荐人选审核把关工作。

3.于2023年2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人力资源处902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liuchang@ysu.edu.cn。

联系人:刘畅,窦炳敏,马巨海。

电话:8074531,8387807。

附件:

1.《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请表》

2.《2023年高层次留学回国资助人选推荐汇总表》


人力资源处  

2023年2月16日


附件【附件2-2023年高层次留学回国资助人选推荐汇总表.xls】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1-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请表.doc】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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