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认真谋划好学校2023年度工作,请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科学制定2023年重点工作计划,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按照“三结合三明确”的工作思路(结合“十四五”规划、中国式现代化燕山大学实践场景、二级单位年度目标绩效考核,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工作措施、责任单位)研究制定本单位年度重点工作计划。
2.根据学校“十四五”规划,制定了《2023年重点工作关键指标量化表》(附件1),对部分可以量化的工作提出了量化指标并明确责任单位。请量化表中的责任单位请根据上级要求、年度量化指标以及“十四五”规划的定性目标,结合单位工作职责,进一步补充完善、研究制定年度目标任务(可多项);未提出年度量化指标的单位,请根据上级要求、“十四五”规划的定性目标,结合单位工作职责,研究制定年度目标任务(可多项)。
3.请各单位根据年度目标任务,研究提出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的工作措施,要做到具体明确、条理清晰、表述简练,可以量化的工作尽量量化,本年度计划召开的重要会议、组织的重要活动、出台的重要文件要在工作措施中予以体现。具体详见《××(单位)2023年重点工作计划(范例)》(附件2)。
4.请各单位于2023年2月1日前,将《××(单位)2023年重点工作计划》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dbgs01@ysu.edu.cn;纸质版于2月17日前,报送学校办公室(世纪楼2011室)。党政群团机构、教辅机构、校属企业和里仁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康养产业技术研究院、国际教育学院、东北亚丝路文明研究院、校友工作办公室的年度重点工作计划报送前,须报请主管校领导审核同意、签字。
联系人:杜 超 8387769,李 源 8057061
附件:1.2023年重点工作关键指标量化表
2.××(单位)2023年重点工作计划(范例)
学校办公室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