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2-08-23  

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北省人社厅、教育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冀人社发[2021]9号)、河北省职改办《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职称申报评审工作通知》(冀职改办字[2022]20号)及《燕山大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2018年修订)》(燕大校字[2018]133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一)上级部门文件要求

依据《河北省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冀人社发[2019]28号)、《进一步明确职称工作有关问题》(冀人社字[2020]280号)等文件执行。

(二)学校要求

1.思想品德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信仰坚定、遵纪守法,不得有违背宪法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等工作。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工作中做到诚实守信。坚持师德师风为第一标准。

2.职业道德

热爱本职,积极奉献。严格遵守意识形态有关规定,不得因个人行为而给单位带来重大负面影响。为人师表,关爱学生。恪尽职守、勇挑重担。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承担工作任务。

3.学术道德

严谨笃学,学风端正。在学术研究中,严格遵守《燕山大学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实施办法》的规定。

4.教学条件(与原量化打分办法工作量要求并行执行)

申报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不含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人员,需通过教师教学能力与水平评估;完成学校《燕山大学教师培训学分制管理细则(试行)》规定的培训学分。

申报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不含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继续教育学院教师、入职不超过3年的教师)人员,任现职以来,近5年年均本科生课程授课学时满足如下要求:

单位:学时

类型/要求

教授

副教授

讲师

公共课

专业基础课

专业课

公共课

专业基础课

专业课

公共课

专业基础课

专业课

教学为主

288

224

--

288

224

--

144

112

--

教学科研并重

128

96

64

128

88

48

64

56

48

科研为主

32

社会服务

32

双肩挑人员近5年本科生课程授课学时须达到上述要求的1/2。

各学院可针对青年教师科研保护期要求,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助教岗位制度,助课期间承担教学任务达标并考核评价结果优秀视同满足相应级别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有关要求。

5.业绩成果条件:

(1)教学为主型:

满足省文件要求。

(2)教学科研并重型:

满足省文件要求基础上,正高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获国家级科研或教学成果奖励(以奖励证书为准, 限额定人员), 或获省(部)级科研或教学成果奖励(特等奖前五名、一等奖前三名、 二等奖前二名、 三等奖第一名);

②主持国家级项目(课题)(其中,理工类科研项目到款 30万元及以上)1项或主持省部级及以上项目(课题)2 项,且均有实际到款;

③获得与本人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含国(境)外发明专利)4项(至少2项转让和应用并取得较好经济效益),限第一发明人;

④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1A期刊或SCI收录期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4篇(理工);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1B期刊或CSSCI收录期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4篇,其中至少有1篇1B期刊(人文社科)。

满足省文件要求基础上,副高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获国家级科研或教学成果奖励(以奖励证书为准, 限额定人员), 或获省(部)级科研或教学成果奖励(特等奖前七名、一等奖前五名、 二等奖前三名、 三等奖前二名);

②主持省部级及以上项目(课题) 1项或主持厅局级项目(课题)2项,且均有实际到款;

③获得与本人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含国(境)外发明专利)2项(至少1项转让和应用并取得较好经济效益),限第一发明人;

④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1A期刊或SCI收录期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理工);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1B期刊或CSSCI收录期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人文社科)。

(3)科研为主型、科研人员:

满足省文件要求基础上,正高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获省(部)级一等奖以上科研奖励(省级排名前3,国家级额定人员)或二等奖科研奖励(排名第一);

②主持国家级项目(课题)(其中,理工类科研项目到款 30万元及以上);

③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4项,转让和应用并取得较好经济效益,同时授权国(境)外发明专利1项,限第一发明人;

④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1A期刊或SCI一、二区收录期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4篇(理工);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1B期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4篇(人文社科)。

满足省文件要求基础上,副高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获国家级科研或教学成果奖励(以奖励证书为准, 限额定人员), 或获省(部)级科研或教学成果奖励(特等奖前五名、一等奖前三名、 二等奖前二名、 三等奖第一名);

②主持国家级项目(课题)1项或主持省部级及以上项目(课题)2 项,且均有实际到款;

③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2项,转让和应用并取得较好经济效益,同时授权国(境)外发明专利1项,限第一发明人;

④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1A期刊或SCI一、二区收录期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理工);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1B期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人文社科)。

(4)社会服务型:

满足省文件要求基础上,正高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主持横向项目,理工类项目单项合同额 90 万元,人文社科类项目单项合同额 30 万元,且项目到款不低于合同额的 70%;

②决策咨询成果被正省级领导批示采纳。

满足省文件要求基础上,副高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主持横向项目,理工类项目单项合同额 45万元,社科类项目单项合同额15 万元,且项目到款不低于合同额的 70%;

②决策咨询成果被副省级领导批示采纳。

注:以上涉及论文条件均含本级及以上级别,绩点累积符合原学校文件要求的本年度可视为符合申报条件,各单位可在不低于学校条件的基础上制定本单位条件。

二、相关政策说明

1.今年职称申报评审使用“河北省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系统”,为保证申报评审工作顺利开展,今年继续实行线上线下并行,在网上申报、网上审查、网上评审的同时提交纸制申报材料。校内推荐评审阶段提交纸制材料,通过推荐评审人员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流程另行通知。

2.通过“绿色通道”申报按照《关于印发<进一步明确职称工作的几个问题>的通知》(冀人社字[2020]280号)文件执行。

3.学校设置教师系列和其他系列两个系列。教师系列中分为专任教师教学科研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两个子系列,专任教师教学科研子系列分为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并重型、科研为主型、和社会服务型四种类型。其他系列分为研究(专业研究、管理研究)、工程技术、实验技术、编辑、图情与档案、医疗卫生、会计、审计等类型。

教学为主型,是指以教学为主,长期在教学第一线从事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教学的教师,由人力资源处牵头,教务处及学院落实资格认定(专业基础课由学院认定)。各学院需在省条件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本单位教学为主型申报条件,在学院三年整体可用指标范围内为教学为主型教师单设指标。

教学科研并重型,是指承担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教学,同时承担一定科研工作的教师。

科研为主型,是指以科学研究为主,并承担一定教学工作的教师。

社会服务型,指主要从事社会服务、技术咨询与推广、艺术创作与推广、科技成果应用与推广等并承担一定教学工作的教师。

4.申报正高级职称人员须提交代表本人最高学术水平的业绩成果代表作5项(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论文、项目、获奖、专利等,并按规定格式进行整理报送),由学校委托第三方机构送校外3名同行专家评价,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达到(A)、良好-达到(B)、一般-基本达到(C)、不合格-未达到(D)四个档次。外审结果出现3个一般-基本达到(C)档次或2个及以上不合格-未达到(D)档次,申报人员不具备参评资格。

外审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组织实施,费用为2700元/人,由学校和申报人共同承担。其中,学校负担1200元/人(服务费),申报人负担1500元/人(专家评审费)。学校负担的费用由学校统一向评审机构转账支付,申报人负担的费用由申报人向评审机构转账支付,评审机构分别开具发票,缴费时间另行通知。

评审机构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学术桥(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

110940601010801

请在转账附言中注明学校名称和申报人姓名,例:**大学+某某评审费用。

5.除符合申报条件的同级改职人员外的其他申报人员均占用推荐指标。

6.申报人员的同一成果在申报晋升职称中不可重复使用;检索分区以中科院大类学科分区为准;论文的第一作者不含共同一作;同一篇论文的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在校内只能确认一名教职工使用,且一经确认校内不得变更。

7.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应按照岗位性质申报相应系列,管理人员申报管理研究系列。管理人员申报专业研究的,原则上应归入学科专业系列推荐评审。

8.书评、人物介绍、学术动态、评价类的文章原则上不按有效学术论文对待。

9.各学院使用指标数须经学校审批同意,按河北省职改办要求,学校高等学校教师系列评审委员会淘汰率不得低于10%,各学院推荐评审环节须考虑淘汰率要求,推荐上报人数应多于指标使用数量。

10.往年延用政策见(附件1)。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校内评审最多提供8篇论文,3部著作,3项教学科研奖励,4项教学科研项目,2项专利,2项荣誉称号。

(二)材料提交清单:

1.职称评审信息表1份(电子版,纸制版双面打印);

2.专职称评审材料量化表1份(纸制版双面打印);

3.申报评审XX系列XX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一览表1份(纸制版双面打印);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纸质版3份,A3纸打印,骑马订);

5.成果复印件一本(按要求组卷,暂不胶装);

以上材料统一装入档案袋(贴封皮)。

6.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备案表3份(相关人员填写,单独报送);

7.3名高水平专家推荐表各1份(相关人员填写,单独报送)。

四、时间安排及材料要求

8月23日~8月28日:申报人员向本单位提交材料,高、中级同步进行,各单位开始材料审核、量化打分、材料公示工作,材料公示地点报送人力资源处;学校不再进行申报人员材料复核工作,出现违反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规定情况,根据相关规定处理。

专任教师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信息表》纸制版及电子版,《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登记表》电子版,相关人员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备案表和高水平专家推荐表纸质版。

其他系列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信息表》纸制版及电子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量化表》纸质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纸质版、成果复印件,装入档案袋贴封皮,《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登记表》电子版。

其他工作时间另行通知。

五、其它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国家、河北省及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咨询电话:8074531、8083885;

评职信箱:peilinbao@ysu.edu.cn;

举报信箱:liuhf@ysu.edu.cn 、slzhang@ysu.edu.cn;

举报电话:8083885、8074686 ;

材料报送地点:世纪楼902室。

人力资源处   

2022年8月23日

附件【附件1:往年延用政策.doc】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2:政策文件.zip】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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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5:相关学院国内外顶尖期刊目录.docx】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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