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河北省第八批高层次人才资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2022-05-11  

校属相关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开展第八批高层次人才资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函[2022]84号)要求,现开展河北省第八批高层次人才资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19年度引进留学人员资助项目,2019年度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项目,

2019年度省“三三三人才工程”资助项目,往年因故延期未完成研究任务的资助项目。

二、验收办法

省人社厅组织专家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评审验收,验收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对验收“优秀”、“合格”的,颁发《河北省高层次人才资助项目结题证明》;对验收“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督促项目主持人继续完成研究任务,在重新提交结题验收材料后,参加下一批结题验收。

(一)验收“合格”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按时完成任务并提交结题验收材料;

2.技术路线正确、研究报告真实可信;

3.研究结论证据充分,有新的科学发现或技术创新;

4.无违规使用经费情况。

(二)验收“优秀”的,除满足“合格”条件的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主持项目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

2.主持项目获得发明专利授权;

3.主持项目在核心期刊发表高水平论文;

4.主持项目取得明显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定为“不合格”

1.技术路径错误、研究经过叙述含混不清;

2.研究结论证据不足或明显错误的;

3.发生违规使用经费情况的;

4.未完成任务又不提交延期申请的。

三、验收材料

资助项目绩效报告书1份,任务合同书复印件1份,资助项目申请表1份,

研究报告1份,专项经费使用情况报告1份,以上材料分别附电子版。

其他相关材料(包括论文、专著、专利、科技奖励、工程实施、成果转化、经济效益等)复印件1份(附PDF格式电子版)。

四、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高层次人才资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督促项目负责人认真完成研究任务,充分发挥经费效益,为河北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2.高层次人才资助项目的负责人及团队成员要认真梳理、归纳汇总相关资料,实事求是,认真填写绩效报告、研究报告和经费使用报告,全面总结项目研究工作。

3.往年因故延期、未完成研究任务的资助项目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克服困难,争取完成研究任务,按时参加本期结题验收;确实无法完成研究任务的,也要书面报告研究情况。

五、材料报送及联系方式

所有材料规范整齐,装订成册(A4纸打印,左侧胶装装订成册),于2022年6月10日前报送人力资源处(世纪楼902),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其中引进留学人员资助项目和省“三三三人才工程”资助项目,联系人:窦炳敏,刘畅,马巨海;电话:8074531,13633332060,8387807;邮箱:1436290541@qq.com。

博士后资助项目,联系人:米洁,马巨海;电话:8387500,15303281830,8387807;邮箱:aimeemi@ysu.edu.cn。

附件:《河北省高层次人才资助项目结项绩效报告书》

人力资源处  

2022年5月11日

附件【附件:高层次人才资助项目结项绩效报告书.doc】已下载次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