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1-2022学年省级学生先进个人和班集体工作的通知
2022-03-07  

各学院: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21-2022学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冀教德育〔2022〕5号)、《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2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冀教就创〔2022〕1号)要求,现就我校2021-2022学年省级学生先进个人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分配

我校2022年6月30日前在校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和学生班集体。名额分配见《各学院名额分配表》(附件1)。

对于参加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的学生志愿者及开闭幕式的演职学生,可根据《河北省教育厅 共青团河北省委关于做好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高校志愿者激励工作的通知》(冀教德育函〔2021〕82号)文件有关要求,由校团委根据学生志愿者及开闭幕式演职学生总数的2%单独评选,不占分配我校的总名额。

二、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

参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21-2022学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冀教德育〔2022〕5号)(附件2)、《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2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冀教就创〔2022〕1号)(附件3)、《燕山大学学生先进个人和集体评选办法》(燕大校字〔2014〕225号)(附件4)。参评学年转专业的学生在转出学院参评。

三、申报材料

1.《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推荐名册》(附件5)提供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

2.《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校内评审表》(附件6)和《省级先进班集体校内评审表》(附件7)各提供纸质版一式一份。参评先进班集体的另需提交1500字以内的电子版事迹材料。

3.《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2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附件8)提供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命名方式:编号-姓名-专业)。

4.《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2届优秀毕业生统计表》(附件9)提供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

5.学院公示照片电子版。

纸质版材料请加盖学院行政用章,于4月6日下班前报送至学生工作处(世纪楼313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xsc@ysu.edu.cn。联系人及电话:张磊,8063945。

四、表彰和奖励

对获得省级先进个人的学生颁发荣誉证书。对获得省级先进班集体的班级进行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其辅导员享受同级先进德育工作者待遇。

五、评选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在评选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掌握条件和标准,确保评选质量,做到宁缺毋滥。

2.各学院要对上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则该名额作废,不再递补。

3.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分配名额评选,不得突破。上报后,一律不再补报或调整。

学生工作处  

2022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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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2: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21-2022学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pdf】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3: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2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pdf】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4:燕山大学学生先进个人和集体评选办法.pdf】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5: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推荐名册推荐名册.xls】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6: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校内评审表.doc】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7:省级先进班集体校内评审表.doc】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8: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2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docx】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9: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2届优秀毕业生统计表.xls】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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