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燕山学者”高层次人才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12-14  

校属相关学院:

为继续落实“人才强校”战略,加大高层次人才培养力度,根据《“燕山学者”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燕大党字[2020]21号)精神和学校工作安排,拟开展2021年度“燕山学者”高层次人才岗位申报工作,详细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从事教学和科研一线工作的教师(不含在站的博士后)。

二、申报条件

详见《“燕山学者”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燕大党字[2020]21号)(附件1),申报人员填写《“燕山学者”高层次人才岗位申报书》(附件2),其业绩成果计算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新引进的教师,需征得学院同意后可以使用入校前的业绩成果申报)。

注:根据《燕山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及培养暂行规定(修订)》(燕大校字[2016]97号)聘用的高层次人才,如中期考核不合格的,不能申报。

三、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并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表和相关材料,由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和评议,并统一报送;

2.经复核通过的申报人员,报学校审批,并在学校官网上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四、申报材料

1.《2021年度“燕山学者”高层次人才岗位申报书》(附件2)的电子版(word版和签字盖章扫描版);

2.《申报2021年度“燕山学者”高层次人才岗位情况一览表》电子版(word版)(附件3);

3.业绩成果证明材料电子版(论文分区、TOP期刊由学院、学校根据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数据平台查询审核)。

4.相关学院要依据文件要求,对申报“燕山学者”的人员明确教学工作任务,请相关学院于2021年12月21日前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人力资源处。

联系人:刘畅,窦炳敏,马巨海

联系电话:8074531,8387807

电子邮箱:liuchang@ysu.edu.cn

附件:

1.《“燕山学者”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燕大党字[2020]21号)

2.《2021年度“燕山学者”高层次人才岗位申报书》

3.《申报2021年度“燕山学者”高层次人才岗位情况一览表》

人力资源处   

2021年12月14日

附件【附件1:《“燕山学者”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燕大党字[2020]21号).pdf】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2:2021年度《“燕山学者”高层次人才岗位申报书》.doc】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3:《申报“燕山学者”高层次人才岗位情况一览表》.doc】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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