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基层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通知
2021-12-01  

各党委:

根据《基层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燕大党字〔2021〕23号,见附件1),以及上级党组织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1年度基层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撰写述职报告

各党委全面总结本年度党建工作情况,撰写2021年度党建工作述职报告(说明见附件2)。在具体表述上注重“三个突出”:一是,突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情况;二是,突出推进巡视整改任务落实,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执行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情况;三是,突出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建立健全基层党建工作制度情况。主要包括以下5方面内容:

1、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党建工作的重要论述、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贯彻落实校党委巡视整改工作部署,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深入查摆本单位在管党治党、推动改革发展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巡视整改工作方案及其任务分解表,扎实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取得实效。落实制度治党、依规治党要求,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确保党内法规制度落地见效,加强本单位党内制度建设,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增强制度执行力。基层党委书记履行抓基层党建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基层党委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分管领域基层党建工作责任。

2、推动思想政治工作守正创新,坚定理想信念,把理想信念教育放在首位,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全过程。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定期分析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增强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有效抵御防范宗教渗透,落实包联责任,开展日常教育引导,把好教师引进、课程建设、教材选用、学术活动等重要工作的政治关。

3、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推进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创新,督促指导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组织生活制度,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工作,加强党支部委员会建设,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提升党支部书记、委员素质能力。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规范会议记录、纪要管理,健全完善集体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做好干部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提升民主生活会质量,杜绝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抓好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做好人才的教育引导和联系服务工作。

4、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推进作风纪律整治和反腐败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政治生态。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经常对党员、干部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加强对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践行党的根本宗旨,持之以恒抓好党的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治“四风”,密切联系群众,解决好师生员工急难愁盼问题。

5、坚决维护学校政治安全和校园稳定,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稳定责任制。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落实校园安全日常管理各项措施,及时做好风险防范化解工作。

2021年12月31日前,各党委将述职报告送交党委组织部审核(纸质版基层党委书记签字,加盖党委印章,电子版发送至zzb@ysu.edu.cn)。

二、开展实地考核

结合2021年度二级单位目标绩效考核安排,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考核责任部门按照实地考核测评指标体系,对各基层党委党建工作情况开展实地考核,进行评分并提出评价意见。

三、网络述职评议

“燕铭红韵”党建信息平台开通“2021年度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专栏”,公开各党委述职报告,师生员工可通过“燕铭红韵”网站在线留言,对基层党委党建工作进行评议,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会议述职评议。

述职评议会议召开时间暂定2022年1月上旬。基层党委书记逐一进行述职,每人述职时间不超过6分钟,述职时需进行PPT演示。在听取述职之后,由参会人员进行现场测评。

五、确定考核等次。

根据实地考核和会议测评情况,对基层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按“好、较好、一般、差”确定考核等次。

附件:1.《基层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燕大党字〔2021〕23号);

          2.2021年度党建工作述职报告撰写说明。


中共燕山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21年11月30日

附件【附件1:燕大党字〔2021〕23号 基层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实施细则(试行).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2:2021年度党建工作述职报告撰写说明.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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