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在职教职工:
根据《关于核定2021年度社会保险、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基数通知》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拟从2021年11月开始调整上册标准,并补扣相关月份的差额,详细通知如下:
一、2021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册及调整
从2021年1月起调整2021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同时补扣2021年1月至10月个人应缴部分的差额。
二、2021年度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册及调整
从2021年7月起调整2021年度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同时补扣2021年7月至10月个人应缴部分的差额。
三、其他说明
因部分教职工申报“燕山学者”年薪制工资、职称晋升等工资标准变化较大,此次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及个人应缴部分的数额相应较大,个人补扣数额超过2000元的,学校将从2021年11月开始随工资每月扣除2000元,直至扣完。
咨询电话:
人力资源处:8074601,8074532;
计划财务处:8074660。
人力资源处 计划财务处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