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按照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时间安排,现将我校2021年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核认定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年度考核结果在合格及以上档次(不含入校未满1年人员);
2.符合冀人社字【2020】280号(见附件1)相关要求;
二、具体程序及要求
1.个人申报,填写相应表格报所在单位;
2.所在单位成立考核认定工作小组,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评议;
3.考核评议结果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校;
三、上交材料
1.单位考核认定工作报告(考核认定人员基本情况,单位组织考核评议情况,公示情况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等);
2.考核认定人员《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核认定表》3份(附件2、附件3、附件4,由个人依据认定系列和聘用方式选择,并严格按照表格相关要求填写,正反页打印在一张A4纸上,同时提交电子版);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2021年考核认定人员登记情况表1份(附件5,同时提交含电子版)。
5.非自评系列人事代理人员还需按照《秦皇岛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2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核认定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http://www.qrc1984.com/ww/z/a/news_detail.html?categoryID=8a93dcce4581cb87014581d34ca70001&articleId=8aa001aa7bbece25017cbf67e9ef0083&selected=0)准备其他相关材料。
四、报送时间及联系电话
1.2021年11月15日前各单位将申报人员材料汇总后报送至世纪楼902室;
2. 联系电话:8074531;邮箱peilinbao@ysu.edu.cn。
人力资源处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