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教风、考风建设,规范教师课堂和监考纪律,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强化教师教学主体责任,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教学纪律专题教育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组织学习明确国家文件和学校制度要求
“十三五”以来,教育部发布了若干文件,对教育教学工作提出了相关要求,学校也制定了相关制度,请各教学单位在10月15日前组织全体教师开展专项学习。
学习内容:必学内容材料见附件1。此外,各教学单位还可以结合工作实际选择其他2-3个文件学习。
学习形式和要求:必须组织1次学院线下集中学习(要求系室主任以上干部必须参加)和各系室线下集中学习(有学院领导参加),要覆盖所有教师,请留存好会议纪要、活动图片等资料。
二、组织研讨强化教学纪律
各教学单位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形式多样的交流研讨活动,对照国家文件和学校制度要求,查找各教学环节中容易存在的漏洞,强化教学管理和纪律要求,把从严管理的规矩立起来。重点围绕教师课堂教学责任、课堂教学纪律、监考职责履行等方面开展工作。
三、开展教学纪律检查工作
学院成立检查小组,深入课堂和考场检查教学纪律,学院领导和督导组为课堂教学纪律检查执行主体。具体检查内容:
1、教师能否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向学生传递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传播正能量,切实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教师能否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书育人全过程;教师能否做到思想政治教育与专业教育的有机融合;教师能否敢于直面社会现实与矛盾,及时回答学生关注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教师能否做到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杜绝有损国家利益和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行。
2、教师是否具有对各种错误思潮的辨别和抵制能力;教师是否散布反动言论;教师是否有课堂上发牢骚、泄怨气,甚至公开宣扬不正确的价值观,传播负能量行为。
3、教师是否存在迟到、早退、随意离开课堂、无故不上课、随意调代课现象;上课时通讯工具发出干扰信号;不严格要求课堂纪律,导致课堂秩序混乱现象。
4、教师是否存在擅自调换监考任务;让研究生代替监考;监考期间在考场内吸烟、闲聊、看手机或书报、接听电话、收发短信等,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对学生作弊视而不见,为作弊学生庇护说情,参与学生作弊行为;擅离考场。
四、注意事项
1、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教学纪律教育工作,单位领导应带头认真遵守教学纪律。各单位应将教学纪律教育和检查工作列入单位工作计划,每学年至少开展两次。各单位应把教师遵守教学纪律情况作为教师各类考核和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
2、对于教师违反教学纪律应严肃处理。一经查实教师确有违反教学纪律情况,将按照相关文件规定严肃处理且该教师当年教学质量考核不合格,三年内不可参加教学奖评审和教学业绩优先评审。
五、提交材料
各单位在完成本单位教学纪律专题教育工作后,于11月1日(周一)前向学校提交教学纪律专题教育工作报告(电子+纸质一式1份)和必要的佐证材料(如会议新闻报道、教师学习笔记、会议纪要等,纸质版一套)。报告模板见附件2。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8047707
联系邮箱:jxk@ysu.edu.cn
附件:1、必学内容材料
2、工作报告模板
教务处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