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2021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1-09-24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通知,2020-2021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已经启动,请各学院依据《燕山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暂行)》(燕大校字〔2014〕225号)、《燕山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燕大校字〔2017〕218号)开展评审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名额分配

各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分配名额见《燕山大学2020-2021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附件1)。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名额由各学院按照《燕山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自行核算。

根据《关于招收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给予优惠政策的通知》(燕大校字〔2019〕151号)精神,招收的普通推免生、认定的优质生源,硕士入学第一学年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名单见附件2);招收的推免直博生在学制年限内(学制5年),每年均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名单见附件3)。上述学生不再参与学业奖学金评审,不算作学业奖学金参评基数,但需填报入汇总表中,并在备注栏注明“直获”字样。

鉴于2021级研究生资格审查尚未结束,如审核未通过,学校将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评审资格。

二、申报材料要求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4)一式三份,请仔细阅读《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2.《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5)、《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6)、《2020-2021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7)一式一份,每页均需加盖学院公章。

三、时间安排

9月24日-10月7日,各学院进行评审。

10月8日-10月13日,各学院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10月14日,各学院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处(世纪楼313室),同时将电子版(Excel格式)发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xszz@ysu.edu.cn。报送材料时,请将《获奖学生汇总表》与《申请审批表》的排序保持一致。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对各学院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如评审过程中有问题请及时与我中心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张磊   8063945

燕山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9月24日       

附件【附件1 燕山大学2020-2021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xls】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2 2021年招收的普通推免生、优质生源名单.xls】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3 2020年、2021年招收的推免直博生名单.xls】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4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5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xls】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6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xls】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7 2020-2021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xls】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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