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校2021年工作要点进展情况暨《2021年度目标责任书》落实情况督查的通知
2021-09-17  

校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燕山大学委员会、燕山大学关于印发<燕山大学2021年工作要点>和<燕山大学2021年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的通知》(燕大党字〔2021〕6号)、《中共燕山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燕山大学二级单位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办法(修订)》(燕大党字〔2021〕12号)文件要求,为督促各单位落实学校年度工作要点和本单位年度目标任务,加快学校“双一流”建设,学校办公室、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对学校2021年工作要点进展情况和各单位《2021年度目标责任书》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具体要求如下:

1、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中的牵头单位需填写《学校2021年工作要点进展情况统计表》(附件1,已按单位分好)和本单位《2021年度目标责任书中期进展表》(附件2);其他各中层单位仅需填写本单位《2021年度目标责任书中期进展表》(附件2)。其他各中层单位包括:机械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建筑工程与力学学院、文法学院、理学院、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车辆与能源学院,工程训练中心。

2、填写《学校2021年工作要点进展情况统计表》《2021年度目标责任书中期进展表》时,要对照任务指标要求,突出重点、体现实绩、精炼表达,避免简单罗列(详见附件1中示例)。数据统计时间截止到9月底。

3、请各单位于2021年9月30日前将本单位填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学校办公室邮箱(ydbgs01@ysu.edu.cn)。《学校2021年工作要点进展情况统计表》纸质版材料需经主管校领导审阅并签字后,加盖本单位印章报送;《2021年度目标责任书中期进展表》纸质版加盖本单位印章报送。两份材料均报送至学校办公室(世纪楼2017室)。

4、党委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选择部分重点工作进行实地督查,对于进展缓慢的重点工作,责成牵头单位向学校汇报进展。

5、各单位要注意留存工作进展的证明材料,包括印发的文件、领导批示、会议纪要、现场照片、网页截图等,以备现场督查和上级目标绩效考核检查。

联系人:胡艺馨  8057061 15903365905

             王伟伟  6980549 15076021081

附件1:《学校2021年工作要点进展情况统计表》

附件2:《2021年度目标责任书中期进展表》

学校办公室  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中心

2021年9月17日

附件【附件2:《2021年度目标责任书中期进展表》.xls】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1:《学校2021年工作要点进展情况统计表》.zip】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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