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相关单位:
根据秦皇岛市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办公室《关于组织2021年度政工业务考试工作的通知》(秦政职办[2021]3号,附件1)文件精神及我校实际情况,现就我校此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参照《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专业人员范围》(附件2)执行。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及相关文件规定,学校继续对申报人员所要求的管理岗位条件严格把握,不符合相应条件的人员不允许参加考试。
二、相关工作安排
1.时间地点。按照省政工职评办统一部署,2021年全省政工业务考试时间定于2021年7月24日(星期六)上午9:30—11:30,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考试题型。分为“简述题”和“思考论述题”两种题型,由考生结合学习工作实际回答。
3.合格证有效期限。政工业务考试合格证有效期分别是:60分—70分,当年有效;71分—90分,两年内有效;91分以上三年内有效。
三、其他说明
按照省政工职评办的要求,自2017年开始,参加政工系列专业职务评审人员必须提供省直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聘用方案审核表及聘任人员花名册等材料。由于目前我校管理岗位聘用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因此对于通过政工考试人员,在成绩有效期内若我校管理岗位聘用手续办理完毕,符合相应条件者可继续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专业职务评审;若我校管理岗位聘用手续未办理完毕,则依据上级部门要求及相关文件规定,考试通过人员不具备参加专业职务评审的资格。
四、报名要求及提交材料
1、请相关人员认真对照《河北省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办法》(附件3)相关条款进行申报。
2、报名时间:2021年7月1日-7月5日。
3、请相关单位于2021年7月5日前,统一将《2021年度河北省政工业务考试报名表》(贴照片,填表字体仿宋小四号)(附件4)、《2021年度河北省政工业务考试准考证》(附件5)(考生需在准考证上打印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等个人资料,并贴小二寸照片两张。考场号、座位号不必填写,填表字体为仿宋三号。考生须知打印在准考证背面,附件6)各一份报送至人力资源处902室;
联系人:裴林保
联系电话:8074531
附件1:秦皇岛市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办公室《关于组织2021年度政工业务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附件2:《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专业人员范围》
附件3:《河北省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办法》
附件4:《2021年度河北省政工业务考试报名表》
附件5:《2021年度河北省政工业务考试准考证》
附件6:考生须知
人力资源处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