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选民小组:
根据海港区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我选区选民榜公布和选民证填写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民榜公布
经海港区选举委员会审查,我校选民已完成登记确认。请各选民小组以《海港区选举委员会第二号公告》(见附件1)的形式于5月29日前,以选民小组为单位,张榜公布本选民小组选民名单,并随时听取和收集选民的反映。
(一)选民榜应在本单位公共场所的醒目位置(如公告栏等)张贴,选民榜字迹要工整清晰(手写、打印均可),布置庄严隆重,便于选民审阅。同时,在张贴期间要注意护榜,以保证选民在一段时间内随时看榜。
(二)组织选民看榜审核复查。选民名单公布后,要及时组织选民看榜审核,如发现错登、漏登、重登的情况,必须依法进行纠正。
(三)各选民小组要在选举日(6月18日)前再次对选民名单进行核查,对有新迁入、迁出、死亡和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等情况应立即予以补登或除名,经报学校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以《海港区选举委员会第三号公告》(见附件2)的形式张贴选民补正榜。
二、选民证填写
对正式公布的选民名单、选民补正榜公布的选民名单审查确认后,填写和发放选民证(填写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并把选民证号填至《选民登记名单》,以便出现问题时核查。此项工作的开展时间另行通知。
(一)选民证以各选民小组为单位,到学校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世纪楼1807室)领取。各选民小组在组织填写选民证前,应再次认真核实本单位选民名单。
(二)选民证是选民参加投票选举的凭证和法律依据,必须妥为保管,不得遗失、转借、转让。各选民小组应本着便于保管的原则,将填写完的选民证暂以科室、系部、年级等形式统一保管,并于选举日(6月18日)前发放到选民手中,避免因个人保管不善而出现问题。
(三)选民凭选民证在选举日领取选票。因故确实不能参加投票的选民,可书面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被委托人凭选民委托选举证领取选票,代替谁投票就把谁的“选民证号”填写在选民委托选举证上。选民委托选举证与选民证同时发放。
海港区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燕山大学选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