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市级绿色低碳发展专家库成员的通知
2026-07-23  

各相关单位和教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我市经济社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专家在政策制定、项目评审、技术咨询等方面的专项支撑作用,秦皇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在现有专家库基础上,进一步扩充专家力量,组建“市级绿色低碳发展专家库”。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专家库成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面向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第三方服务机构等。重点征集在以下领域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

(一)工业、建筑、交通、农业、公共机构等重点行业节能降碳与绿色转型;

(二)新能源、清洁能源开发与综合能源管理;

(三)资源循环利用、生态环保与污染治理;

(四)双碳政策研究、碳排放核算、碳资产管理、碳足迹、绿色金融与碳普惠体系建设;

(五)绿色低碳相关标准制定、政策研究与课题研究。

二、申报条件

申报专家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养过硬: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

(二)专业能力突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相关领域国家以及省级注册执业资格;从事绿色低碳相关工作满3年,在本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公信力。对于在相关领域有突出专业特长的优秀骨干,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工作经验丰富:精通所属行业专业知识,熟悉节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了解本领域国内外方针政策、行业标准及发展动态,具有较丰富的项目评审评价、技术咨询、课题研究或标准编制等工作经验。

(四)满足一条或多条以下条件:

1.获得两院院士、国家杰青、长江学者、“国家级人才”等荣誉;

2.在所在专业领域获得过重要国际或国家级奖项;

3.主持或主要参与(前三名)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制定;

4.五年内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承担过重大专项与能源相关的国家重大项目或课题;

5.国内外能源相关大型企业的高级管理人才;

6.宏观经济、能源资源、绿色金融等领域的专业机构高级专家;

7.其他急需紧缺的高层次、高水平专家。

(五)身体条件允许:身体健康,责任心强,能够承担并胜任专家库相关工作,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周岁(院士、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可适当放宽)。

三、专家职责

入库专家将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一)参与全市双碳及绿色低碳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及重大政策文件的论证与研究;

(二)承担绿色低碳相关项目的评审、评估、验收及技术咨询工作,出具独立、客观的审查意见;

(三)参与绿色低碳示范创建、节能监察、能源审计、碳核查等工作的技术指导与审核;

(四)协助开展绿色低碳相关标准体系建设、课题研究及成果推广;

(五)参与绿色低碳政策宣传、业务培训及科普活动;

(六)承担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与绿色低碳发展相关的专业技术工作。

四、申报程序

(一)填报材料。符合条件的专家需如实填写《秦皇岛市绿色低碳发展专家申请表》(见附件),并附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执业资格证书、代表性工作业绩成果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其中,工作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主编或参编的国家、省级或行业标准、规范,以及近三年来获得的国际、国家级和省部级奖项证书、重点课题研究成果,出版发行的专著或教材,或拥有的专利、专有技术证书等。需由本人签字承诺所填信息真实有效。

(二)材料报送:符合条件的专家,请于2026年8月31日前,将申请表(Word版及盖章扫描PDF版)及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书、业绩成果材料等)发送至邮箱qhdjnjczx@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秦皇岛市绿色低碳发展专家库申报+姓名+单位”。同时,将申请表纸质版附带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送达或邮寄至翠岛大街1号市民中心8号楼330室,材料信封表面注明:秦皇岛市绿色低碳发展专家库申报。

联系人:陈国忠  王松

电话:0335-3662775/3662714

手机:18630372335

联系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翠岛大街1号市民中心8号楼330室

邮编:066000


社会科学处

2026年7月23日


附件【附件-秦皇岛市绿色低碳发展专家申请表.docx已下载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