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通知
2026-06-17  

各学院、各单位:

202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已开始申报。现将我校申报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部署,按照高校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阐释和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工程要求开展。

二、申报内容

本次申报除专项任务项目外,不设课题指南,设重点研究方向。申请人应聚焦加快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这一任务,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将有组织科研和自主探索相结合,鼓励采取学科交叉融合的方式,围绕相关重点方向开展深入研究。申请人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认真凝练、自主拟定研究课题,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一)重点研究方向

1.党的创新理论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阐释。运用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资源,深化党的创新理论体系化研究、学理化阐释,阐发其中蕴含的道理学理哲理,着力揭示科学体系、真理内涵、实践伟力、历史贡献和世界意义。

2.中国式现代化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立足中国国情,突出问题导向,紧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一主题,开展对伟大实践的系统性总结和学理性提炼,把中国经验提升为中国理论。

3.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研究。深化“两个结合”,坚持文化主体性,把握中华文明具有的突出特性,开展中国历史文化研究,加强对史料文献的整理和研究,鼓励基础研究和冷门绝学长期积累。

4.哲学社会科学普及和国际传播研究。坚持研究与普及并重,推进研究成果的通俗化大众化表达。立足世界文明演进历程和人类社会发展走向,推动文明交流互鉴,拓展中国学术国际视野和国际影响力。

5.新兴学科领域前沿问题研究。聚焦前沿学科交叉领域,强化跨学科理论创新,推进前瞻性理论建构。顺应数智时代发展,探索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范式变革,推动数据驱动与人机协同深入融合,着力提升我国在新兴前沿领域的学术原创能力。

6.学科基础理论和基本问题研究。立足各学科基础知识体系,深入研究阐释各学科学术发展历程中的基础理论、核心范畴、基本命题和经典议题,强化对学科发展史、研究方法论和学术思想史的创新研究,夯实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理论根基。

(二)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项目研究期限为3年。具体类别分为: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专项任务项目,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具体申报通知另行发布。

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85号)使用和管理,需按照研究实际需要和资金开支范围,科学合理、实事求是按年度编制项目预算。

(三)项目申报范围

本年度一级学科分类变化较大,申报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2.中共党史党建学;3.纪检监察学;4.公安学;5.哲学;6.理论经济学;7.应用经济学;8.法学;9.政治学;10.社会学;11.民族学;12.教育学;13.心理学;14.体育学;15.中国语言文学;16.外国语言文学;17.新闻传播学;18.考古学;19.中国史;20.世界史;21.艺术学;22.管理科学与工程;23.工商管理学;24.农林经济管理;25.公共管理学;26.信息资源管理;27.国家安全学;28.设计学;29.区域国别学。

三、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为高校教师,能够实际承担、组织研究工作;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规划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或博士学位;

3.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6年7月12日以后出生)。

4.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202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连续两年(指2024、2025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不得申报本项目。

四、申报办法

1.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2.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申报系统自2026年6月18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申请人可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和填表要求填写后通过申报系统上传,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4.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学校等相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5.研究计划设计应符合实际情况,项目负责人要按照计划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须与预期成果保持一致。

6.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85号)使用和管理,需按照研究实际需要和资金开支范围,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按年度编制项目预算。间接经费按照总经费40%的比例编制。

五、材料要求

本年度实行限额申报,请各单位务必于7月3中午下班前在教育部系统中完成申报材料的提交,并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将本单位的申报汇总表排序后报至社科处

联系电话:8074551

地点:世纪楼10层1002室

电子信箱:wkb@ysu.edu.cn


社会科学处

2026年6月17日




附件【附件1-申报常见问题释疑.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202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申报一览表 .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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