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思政课建设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普通高校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划(2025—2027年)》等文件精神,帮助思政课教师提高教研相长、理实贯通、史论结合的能力,增强思政课感染力和吸引力,教育部发布了高校思政课教师研究专项申报通知。现将我校该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针对高校思政课,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教学重点难点、教学方式方法创新、数字化教学资源建设、学生思想理论困惑,以及思政课案例开发、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和民办高校思政课建设等进行深入研究,解决一线教学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形成可推广的示范成果。可在符合课题立项范围前提下,结合实际自拟题目。分为如下5种: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研究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拟设立20项左右,研究年限为2年,重点支持围绕课程各章节内容开展讲义编写、课件制作、教学案例和精品课程开发。
2.高校思政课教学改革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拟设立50项左右,研究年限为2年,支持开展高校思政课学情分析、资源开发、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民办高校思政课建设研究,以及思政课专题教学、智慧教学、研究型教学、互动式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创新研究。
3.高校思政课教学研究青年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拟设立100项左右,研究年限为2年,支持青年思政课教师深入开展社会实践调查研究,产出教学案例、教学故事、教学微课等项目成果。
4.高校思政课教学案例研究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拟设立20项左右,研究年限为2年,支持开展高校思政课教学案例开发研究,产出一批新时代伟大成就实践教学案例。
5.高校思政课教师经典著作研读研究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拟设立20项左右,研究年限为2年,支持开展经典著作研读内容体系构建、方式方法创新、融入思政课教学实践等研究,形成一批经典著作研读活动品牌。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为专职思政课教师(2025年在高校思政课教师信息库更新过个人信息),实际从事思政课教学、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近三年的思政课教学评价结果平均排名位居所在高校全体思政课教师教学评价结果前30%(申请青年项目的,近一年思政课教学评价结果排名位居所在高校全体思政课教师教学评价结果前30%)。每位申请人限报1个项目,鼓励吸收中小学思政课教师担任课题组成员,鼓励高校间的思政课教师协同开展教学研究。所列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高校思政课教学研究青年项目”的申请人,除符合第1项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1年7月12日后出生),从事思政课教学不少于1年。
(2)积极开展思政课教学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认真学习先进的教学理念,深入钻研教学内容,经常性与学生谈心谈话,注重创新教学方法,取得较好教学效果。
3.“‘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研究项目”“高校思政课教学案例研究项目”“高校思政课教师经典著作研读研究项目”的申请人,除符合第一项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全国高校思政课教学展示活动获奖者或省级教育部门组织的教学类活动获奖者。
(2)提供获奖证书。
4.在研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的负责人;申请202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其他各类项目的负责人;申请202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的负责人;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3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5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的负责人;连续两年(2024、2025年)申请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各类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近5年获教育部高校思政课教师研究专项各类项目资助者,不得以相同或类似选题进行申报。
三、申报办法
1.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2.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申报系统自2026年6月18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申请人可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申请人可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填写,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评教结果证明(所在高校教学管理部门盖章)(见附件7)电子文档、获奖证书,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4.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学校等相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5.研究计划设计应符合实际情况,项目负责人要按照计划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须与预期成果保持一致。
6.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85号)使用和管理,需按照研究实际需要和资金开支范围,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按年度编制项目预算。间接经费按照总经费40%的比例编制。
四、材料要求
各单位务必于7月3日中午下班前在教育部系统中完成申报材料的提交,并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并确保填报信息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联系电话:8074551
地点:世纪楼10层1002室
电子信箱:wkb@ysu.edu.cn
社会科学处
202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