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稳步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依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7年度研究生优质课程和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建设工作的通知》(冀教研函〔2026〕6号)文件要求,学校继续开展2027年度河北省研究生优质课程和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项目的推荐申报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立项类型
1.研究生优质课程:以近年来连续开设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学科专业特色优势课程为主,采取单门课程方式建设,须为现行研究生培养方案所设置的课程。
2.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依托专业学位类别研究生培养方案设置的核心课程而进行。所建设的教学案例的数量与规模应充分满足所依托课程的教学需要。
二、申请立项基本条件
1.研究生优质课程建设项目:
(1)课程负责人应为我校专任教师,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主讲此门课程不少于两轮。配备2名及以上教学经验丰富、教学特色鲜明的教师。支持校外指导教师参与优质课程申报。
(2)课程内容紧密围绕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目标,兼顾扎实基础理论教学与前沿动态研究,融合领域最新研究成果、学术进展与实践应用案例,确保课程内容兼具系统性、前沿性与针对性,契合研究生学术研究与创新能力培养需求。
(3)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授课方式和教学方法,注重教与学相结合,教与研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实行探究式、讨论式、互动式、案例式、专题式教学,突出研究生自主学习及科学研究能力培养。
(4)广泛吸收借鉴国内优秀教材,根据需求积极引进高质量外文原版教材,探索使用自编特色教材。注重选用经典、前沿的文献资料,开发优质教学课件,组建配套电子教案、电子图书、试题库、资料库、案例库等,鼓励建设“在线课程教学网络平台”,促进课程资源开放与共享。
(5)具有规范的研究生课程与教学管理体系,完整、规范的教学档案,包括课程简介、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教案或课件等;采用课程考试、课程论文、社会调研、作品设计等多种考核方式,全面检测、评价研究生的学习过程和学习效果。
2.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
(1)负责人应为我校在岗教师,申报团队不少于3人,团队成员中至少有1名校外行业专家。项目负责人及团队人员须在相应课程的实践领域具有丰富经验,系统讲授过所申报课程或相关课程,熟知案例教学基本规范,教学效果良好。
(2)所涉及的案例类型、案例编写须符合所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制定的相关要求。案例叙述清晰,理论分析准确、实用,教学案例组织合理、结构严谨。
(3)教学案例(库)能体现专业学位特点,反映相关行业对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教学的需求,对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具有参考性和启发性。成果适合在本专业学位课程教学中运用,并可在相关专业范围内共享。
(4)案例素材应来源于生产建设、研究设计、经营管理、教育教学、社会服务等一线实践领域,体现领域内重点难点问题,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客观性、先进性和创新性。
(5)注重科学研究与教学案例相结合,理论教学与实践应用相结合,开发基于真实情境、符合案例教学要求、兼具本土特色与国际视野的高质量教学案例。
3.已立项过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申请过撤销或有未结项项目的负责人,不得再次申请新项目。
4.鼓励与雄安疏解高校、京津高校联合申报。
三、申报程序
采取学院推荐、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的程序进行。
1.学院推荐。各学院限额推荐1项,按照“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组织初评,适当向青年教师倾斜,燕山大学研究生“优质课堂”项目优先申报本次研究生优质课程,并将评审结果在本单位公示。
2.专家评审。研究生院聘请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遴选。
3.网上公示。研究生院对拟推荐项目进行网上公示。
我校向省教育厅推荐限额各4项,共计8项。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最终立项结果。项目建设期一般为2年。
四、有关要求
1.各学院于5月9日前将《河北省研究生优质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1)、《河北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2)、《申报汇总表》(附件3)及必要佐证材料的PDF盖章扫描版、WORD版,发送至邮箱zlb@ysu.edu.cn。纸质版材料(申报书3份、佐证材料1份),提交至研究生院质量管理办公室(世纪楼705)。
2.电子版每个项目一个文件夹,命名为“一级学科/专业类别代码与名称-学院名称-优质课程/教学案例(库)-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申报书命名为“一级学科/专业类别代码与名称-学院名称-优质课程/教学案例(库)申报书-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佐证材料命名为“一级学科/专业类别代码与名称-学院名称-优质课程/教学案例(库)佐证材料-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
五、项目管理
1.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各学院负责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以及经费管理工作。
2.建设周期结束后,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建设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予以结项。
六、经费使用要求
研究生优质课程和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经费的使用,必须符合学校财务制度的规定,可使用范围包括调研费、资料费、学术活动费、部分实验器材费、影像资料制作费和出版费等。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8074700
研究生院
202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