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和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充分挖掘国有资产盘活潜力,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摸底盘活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2026年国有资产摸底、盘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摸底范围
(一)资产范围。学校各二级单位占有使用的各类国有资产,重点是房屋、土地、车辆、办公设备家具、大型仪器设备和持有股权等资产。
(二)闲置低效标准。闲置低效资产包括超过六个月未使用、使用效率低和已对外出租的资产。
二、盘活方式
各二级单位要充分利用自用、调剂、共享、出租、转让等多种方式,最大限度发挥资产使用价值。鼓励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探索新的盘活方式。
(一)加强资产调剂。坚持以存量控增量,对于能够通过存量调剂满足资产配置需求的,优先通过调剂解决。对使用价值大、利用范围广的闲置、低效资产,积极推进二级单位间资产调剂。对因技术原因需要更新、但仍具有使用价值的资产,通过转变用途,调剂到技术要求相对较低的单位、部门,最大程度激发资产效能。
(二)开展改造利用。对因年久失修、功能用途难以满足实际需求等原因造成的闲置低效资产,在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并具有改造经济性的情况下,可以通过修旧利废、适度改造的方式,推动资产充分利用。改造利用要符合过紧日子要求,不得铺张浪费。
(三)推进共享共用。对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应纳入学校大型仪器设备共享管理系统,通过系统向校内和社会开放共享。
(四)组织资产出租。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难以调剂利用的资产,按照规定权限批准后,可以对外出租。国有资产出租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竞争择优的原则,依照有关规定通过相应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相关收入按照财政部门规定上缴国库,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五)转让(出售)。除学校持有的科技成果外,其余国有资产转让(出售)需按照权限报省级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
三、组织实施
(一)全面梳理底数(2026年4月17日前完成)
各二级单位要充分利用资产管理系统,对本单位资产逐项梳理核实,全面摸清资产底数,合理筛选确定拟盘活资产,建立盘活台账,将可调剂利用资产纳入资产管理系统资产闲置调剂平台(操作手册见附件2),同时,填报《xx单位闲置低效资产情况表》(见附件1),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将扫描件及电子版于4月17日前发送至zcglk@ysu.edu.cn。后续在日常资产管理中如发现闲置资产,仍可随时通过资产闲置调剂平台进行调剂。
二级单位间资产调剂以外盘活方式的盘活台账,学校将向相关归口管理部门联系填报。
(二)研究制定盘活措施
各二级单位要根据资产特点,逐项研究制定资产盘活措施,明确盘活目标、实施路径和完成时限,逐一落实到责任人。对于经济价值高、盘活难度大的资产,要加强多部门联动,科学合理制定“一资一策”方案,形成合力攻坚突破,稳步有序推进。
(三)有序开展盘活工作(2026年11月10日前完成)
各单位要根据盘活台账,逐一落实盘活,实行销号式动态管理,配合学校做好典型案例、主要经验和存在问题的总结,提出意见建议。学校将于2026年5月底、8月底、11月底前督导、统计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我校二季度、三季度和全年盘活工作开展情况。
四、工作要求
有效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加强财政资源统筹的重要举措,资产盘活情况已纳入资产年报管理。各二级单位要充分认识盘活国有资产的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明确责任,全力破解国有资产管理中的痛点、堵点和难点问题,确保盘活工作取得实效,全面提升我校国有资产管理效能。
联系人:杨素霞 徐 悦
联系电话:8057045
地点:世纪楼8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