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项目负责人:
根据工作安排,学校决定对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本次结题验收范围包括:2025年河北省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及2024年申请延期项目。
二、结题验收条件
1.到期完成并达到预期目标、确有研究成果的项目,方可申请结题验收。
2.结题验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河北省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申请书》1份;
(2)《河北省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书》1份(附件1);
(3)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经学院审核无误退还本人),包括:
a.合作单位应用证明;
b.发明专利或受理证明(理工类项目适用,排名在前五名);
c.省级及以上成果奖励;
d.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获奖证书(证明);
e.发表论文全篇。博士研究生承担项目要求在SCI/SSCI/SCIE/EI收录刊源或《燕山大学中文学术期刊目录》(2020版)所列一级期刊上发表一篇与项目紧密相关的学术论文;硕士研究生承担项目要求在中文核心及以上级别期刊发表一篇与项目紧密相关的学术论文。项目负责人应为论文的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第一作者为指导教师)。所提供论文全篇包括:发表期刊封皮、目录及论文全文。
上述结题成果有效时间为项目立项时间起至项目结题时间止(未发表文章以录用时间为准)。
三、结题验收流程
1.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负责人提交结题材料,经导师签字后交所在学院。
2.各学院负责组织专家对创新资助项目进行验收,专家组确定项目是否准予结题,学院签署意见,报研究生院审核。
四、时间安排
各学院于4月20日前将《河北省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书》(PDF版)、相关结题材料复印件(PDF版)、《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附件2)以及《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成果统计表》(EXCEL版,附件3)发送至zlb@ysu.edu.cn;纸质版材料《河北省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书》1份,提交至研究生院质量管理办公室(世纪楼705)。
五、验收要求
1.请各学院对项目评审材料严格把关,认真做好此次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
2.2025年省级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确因特殊原因无法结题的,请项目负责人填写《河北省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延期申请表》(附件4),由各学院一并提交至研究生院(纸质版1份),电子版(WORD版)发送至zlb@ysu.edu.cn。
3.申请延期的2024年省级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必须按照要求一并结题验收,不能完成结题的,今后将不再接受结题申请,同时学校将根据具体情况核减下一年度所属学院创新资助项目的分配名额。
4.省级创新资助项目验收没有通过的,其项目负责人导师所指导的其他研究生下一年度不得申报。
5.请各项目负责人按申报书经费规划抓紧办理报账手续。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8074700
研究生院
2026年4月9日